除了手術治療,藥物治療也是子宮肌瘤的治療手段之一,然而,有媒體刊文指出,子宮肌瘤其實並不適合藥物治療。
眾所周知,子宮肌瘤是激素依賴性疾病,雌激素可刺激子宮肌瘤生長。若要使子宮肌瘤停止生長,最好的辦法當然是斷根,斷掉雌激素,然雌激素對於女性來說是必須的,一旦失去雌激素,子宮肌瘤萎縮的同時,更年期也會提前到來,出現潮熱、骨質疏鬆等症狀。因此,這種阻斷雌激素治療子宮肌瘤的藥物並不適合於所有子宮肌瘤患者。一般用於手術前,用以縮小過大的肌瘤,增加手術成功率,或者用於已接近更年期的子宮肌瘤患者。離更年期尚遠的年輕子宮肌瘤患者並不適用。
子宮肌瘤藥物治療的適應症:
(l)子宮肌瘤小於2~2.5個月妊娠子宮,症狀輕,近絕經年齡。
(2)肌瘤大而要求保留生育功能,避免於富過大、過多切口者。
(3)肌瘤致月經過多,貧血等可考慮手術,但不願手術,年齡在45—50歲的婦女。
(4)較大肌瘤準備經陰式或腹腔鏡、宮腔鏡手術切除者。
(5)手術切除子宮前為糾正貧血,避免術中輸血和由此產生併發症。
(6)子宮肌瘤合併不孕,用藥使肌瘤縮小,創造受孕條件。
(7)有內科合併症且不能進行手術者。
藥物治療禁忌症:
(l)肌瘤生長較快,不能排除惡性改變。
(2)子宮肌瘤發生變性,不能排除惡變。
(3)勁膜下肌瘤症狀明顯,影響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