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婦女在妊娠期病情變化不一,可能改善、惡化或穩定無變化。首次妊娠時最初3個月內病情較易加重,而再次妊娠時則是最後3個月以及產後病情易惡化。儘管如此,重症肌無力並非妊娠的禁忌徵。重症肌無力引起的自發性流產並不多見。膽鹼酯酶抑制劑和強的松對於胎兒是安全的,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服用大劑量強的松的妊娠婦女會對嬰兒產生不利影響。硫唑 嘌呤、環磷酰胺等則可能有致畸作用,妊娠前一定要停用。雖然沒有大規模臨床試驗證實丙球或血漿交換是否對孕婦有影響,但目前的資料表明是安全的。
患病婦女的陣痛和分娩通常正常,剖腹產僅用於有產科指徵者。分娩或剖腹產時局麻為首選,處理先兆子癇時慎用硫酸鎂,可選用巴比妥類藥物。雖然理論上母體的致病抗體有通過母乳傳給嬰兒的風險,但在臨床實踐中母乳餵養不受限制。在門診經常會遇到患有重症肌無力的婦女前來詢問如果懷孕分娩時怎麼辦,患者及家屬均會想當然認為既然是肌無力,分娩時肯定沒有力氣把孩子生出來,希望進行剖宮產。事實是否真是如此?其實子宮系由平滑肌組成,不會受到乙酰膽鹼受體抗體的影響,所以重症肌無力孕婦仍以推薦經陰道分娩為主。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在第二產程當中會涉及到諸多骨骼肌收縮(包括腹肌、膈肌及盆底肌肉等),有必要藉助產鉗或胎頭吸引進行引產,因為骨骼肌會受到乙酰膽鹼受體抗體的影響產生無力。由於手術本身對重症肌無力是一種應激,一般只有在孕婦出現產科適應症時方考慮進行剖宮產。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分娩和生產過程中可使用硬膜外麻醉,患者不必顧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