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類風溼性關節炎是一種以關節病變為主的慢性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臨床表現為小關節滑膜所致的關節腫痛,繼而軟骨破壞、關節間隙變窄,晚期因嚴重骨質破壞、吸收導致關節僵直、畸形、功能障礙。在我國類風溼性關節炎的患病率為0.24-0.5%,女性多於男性,約2-3:1,任何年齡均可發病,以20-50歲最多。本病多為一種反覆發作性疾病,致殘率較高,預後不良,目前還沒有很好的根治方法。
臨床表現
受累關節晨僵、疼痛、壓痛、腫脹及活動受限,初呈遊走性,以後固定。由單個至多個關節受累。且呈對稱性。手足小關節先受累,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及腕關節受累多見。最多見的畸形有近端指間關節梭形腫大、爪形手、手指“天鵝頸”畸形、尺側偏斜、掌指關節半脫位及腕關節固定等。
關節周圍可發生腱鞘炎、滑囊炎、肌萎縮等。
皮下結節,多見於關節突起部及經常受壓處,質韌如橡皮,無明顯壓痛,存在時間較長。
1、血管炎。
2、慢性纖維性肺炎。
3、瀰漫性肺間質纖維化。
4、結節性肺病。
5、類風溼性塵肺。
6、胸膜炎。
7、心臟類風溼性肉芽腫。
8、局源性心肌炎。
9、冠狀動脈炎。
10、慢性心內膜炎及心瓣膜纖維化。
11、類風溼性心包炎。
其他:肌炎、周圍神經炎、鞏膜炎等
診斷依據
1、晨僵至少一小時(≥6周)。
2、3個或3個以上關節腫脹(≥6周)。
3、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腫脹(≥6周)。
4、對稱性關節腫脹(≥6周)。
5、手部有典型的類風溼性關節炎的放射學改變。
6、皮下有類風溼結節。
7、類風溼因數陽性(滴定度>1:32)。具備4項以上者,可診斷為典型類風溼性關節炎。
治療原則
1、控制關節及其他組織的炎症,緩解症狀。
2、保持關節功能和防止畸形。
3、修復受損關節以減輕疼痛和恢復功能。
4、若保守治療3月無效,關節滑膜炎無法消退,需行滑膜切除術以保護關節。
5、晚期患者可行關節畸形矯形外科手術。
用藥原則
1、口服非甾體類消炎止痛藥物,如芬必得、扶他林等。
2、免疫抑制劑或氯奎、雷公藤多甙片等。
3、糖皮質激素。
必要時,選用生物製劑。
類風溼性關節炎的常識是甚麼?
發布於 2023-02-28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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