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2-28 03:21

  概述:類風溼性關節炎是一種以關節病變為主的慢性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臨床表現為小關節滑膜所致的關節腫痛,繼而軟骨破壞、關節間隙變窄,晚期因嚴重骨質破壞、吸收導致關節僵直、畸形、功能障礙。在我國類風溼性關節炎的患病率為0.24-0.5%,女性多於男性,約2-3:1,任何年齡均可發病,以20-50歲最多。本病多為一種反覆發作性疾病,致殘率較高,預後不良,目前還沒有很好的根治方法。
  臨床表現
  受累關節晨僵、疼痛、壓痛、腫脹及活動受限,初呈遊走性,以後固定。由單個至多個關節受累。且呈對稱性。手足小關節先受累,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及腕關節受累多見。最多見的畸形有近端指間關節梭形腫大、爪形手、手指“天鵝頸”畸形、尺側偏斜、掌指關節半脫位及腕關節固定等。
  關節周圍可發生腱鞘炎、滑囊炎、肌萎縮等。
  皮下結節,多見於關節突起部及經常受壓處,質韌如橡皮,無明顯壓痛,存在時間較長。
  1、血管炎。
    2、慢性纖維性肺炎。
  3、瀰漫性肺間質纖維化。
    4、結節性肺病。
  5、類風溼性塵肺。
    6、胸膜炎。
  7、心臟類風溼性肉芽腫。
    8、局源性心肌炎。
  9、冠狀動脈炎。
    10、慢性心內膜炎及心瓣膜纖維化。
  11、類風溼性心包炎。
  其他:肌炎、周圍神經炎、鞏膜炎等
  診斷依據
  1、晨僵至少一小時(≥6周)。
  2、3個或3個以上關節腫脹(≥6周)。
  3、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腫脹(≥6周)。
  4、對稱性關節腫脹(≥6周)。
  5、手部有典型的類風溼性關節炎的放射學改變。
  6、皮下有類風溼結節。
  7、類風溼因數陽性(滴定度>1:32)。具備4項以上者,可診斷為典型類風溼性關節炎。
  治療原則
  1、控制關節及其他組織的炎症,緩解症狀。
  2、保持關節功能和防止畸形。
  3、修復受損關節以減輕疼痛和恢復功能。
  4、若保守治療3月無效,關節滑膜炎無法消退,需行滑膜切除術以保護關節。
  5、晚期患者可行關節畸形矯形外科手術。
  用藥原則
  1、口服非甾體類消炎止痛藥物,如芬必得、扶他林等。
  2、免疫抑制劑或氯奎、雷公藤多甙片等。
  3、糖皮質激素。
  必要時,選用生物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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