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3-01 20:11

  隨著現代醫學的進步,各種先進的治療手段給很多腫瘤患者帶來了福音,但臨床上仍有相當一部分晚期腫瘤患者對於常規的治療方法均無效果,這時藥物臨床試驗能夠給他們帶來最後的希望。
  GCP,中文名稱為“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是規範藥物臨床試驗全過程的標準規定,其目的在於保證臨床試驗過程的規範,結果科學可靠,保護受試者的權益並保障其安全。在我國引入、推動和實施 GCP已經過了近十年的時間。一個新型抗癌藥物的研發,從臨床前實驗到批准進行臨床試驗,再到上市一般需要7~10年的時間,這對於一名晚期癌症患者來說,在不參與臨床試驗的情況下,很難有機會等到藥物上市的日子。所以說如果晚期腫瘤的患者能有機會加入新藥臨床試驗,就如同給身處絕境的人打開了一道生的大門。
  很多被成功招募的志願者會擔心安全問題,畢竟新藥沒有應用在廣大癌症患者身上。需要強調的是,臨床試驗不是老百姓想象的小白鼠試驗,藥品必須經過Ⅰ期、Ⅱ期、Ⅲ期的漸進過程,而Ⅲ期才是上市前的最後階段,一般都要經過成百上千患者的試驗過程。而且,患者入組後如果對藥物試驗存有疑問,也有隨時退出試驗的權利。在每一個新藥進入泌尿外科GCP中心開展臨床藥物試驗前,其上級監督部門新華醫院倫理委員會都會對其進行嚴格的倫理審查,確保以尊重人權為前提,並從能否獲益的角度為患者考慮。特別是由於不良反應停用藥物的志願者,倫理委員會會監督其後期的恢復情況,並且更加關注由此給其他患者帶來的潛在風險和影響,充分保障每一位患者的權益。
  與腫瘤的鬥爭是一個長期而又艱苦的過程,各種抗癌藥物的研發也是在不斷地發展與進步之中。世界各國專家早已對藥物臨床試驗達成共識,那就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鼓勵晚期腫瘤患者積極參加臨床研究,因為臨床研究擁有世界上最強、最好的治療手段,它是醫學治療過程中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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