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3-10 00:51

  目前肺癌的最佳治療手段為外科手術根治術,而肺癌患者因很多原因無法進行外科根治治療。此時需進行有效地綜合治療,目前主要為全身靜脈化療、放療和靶向治療。血管內介入術在各系統無外科手術指症的惡性腫瘤治療中已經佔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優勢主要為通過腫瘤血管直接灌注化療藥大大增加瘤區的血藥濃度和栓塞腫瘤供血血管對其進行物理性切斷腫瘤的血氧供應。肺癌的血管內介入治療的短期療效已經得到公認,但為甚麼此法尚不能成為非外科手術治療的綜合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原因眾多,主要有:(1)肺癌的多體動脈供血,肺癌往往可由多支動脈參與供血;(2)部分周圍型肺癌可由肺循環參與供血;(3)肺癌的轉移縱隔肺門淋巴結供血均為多體動脈供血;(4)介入醫師多忽視化學藥物的抗腫瘤原理,同時忽視細胞週期特異性抗癌藥物的應用。
  本人在長期臨床實踐中對病灶不進展或進展慢於正常腫瘤倍增接受全身化療的患者,進行規範化血管內介入治療後可明顯提高治療效果,其中部分患者在介入術後並進行根治性放療可完全消除腫瘤,部分患者在腫瘤和胸內轉移淋巴結明顯縮小的情況下可進行外科手術根治術,比例約20%左右。
  因此本人認為無外科手術指症的肺癌的血管內介入治療應該規範化,主要內容為:(1)將全身靜脈化療的最新方案作為用藥標準;(2)嚴格進行介入化療後的細胞週期特異性抗癌藥物的全身靜脈化療,目前以鉑類(細胞週期非特異性抗癌藥)為主的方案,其他藥物(細胞週期特異性抗癌藥)在動脈灌注後需補充全身用量;(3)進行局部插管慢速滴注或推注,使高濃度的化療藥持續接觸腫瘤組織;(4)根據國際標準以4~6段(4~5周)化療為一個週期,多血管供血的腫瘤或轉移淋巴結,除留下1支給藥血管外其餘需在第一段介入化療時進行栓塞;(5)第4段化療結束時,將腫瘤血管完全栓塞;(6)術後積極進行慣續性放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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