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年齡較輕的女性甲亢患者,通過正規、有效的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病情得到控制,停藥後懷孕對母親、胎兒均無不良影響。但不少甲亢患者,停藥後甲亢復發,再服藥又怕影響胎兒,顧慮甚多,因此臨床上常遇到有的女性甲亢患者,到27、28歲甚至更大都不敢懷孕,從優生的角度而言,懷孕年齡過大也是不利的。
那麼究竟何時懷孕較好?妊娠後又該怎樣處理?
1、甲亢婦女與正常婦女的懷孕年齡並無差異。
2、抗甲狀腺藥物是甲亢合併妊娠的最常用的治療方法,原已有甲亢者,最好在維持量階段懷孕,因此時藥物劑量小,對孕婦、胎兒影響亦較少,尤適用於停藥後復發者;對妊娠期甲亢者,劑量亦應較非妊娠期甲亢者小,首選藥物是丙基硫氧嘧啶(因其通過胎盤量較甲基硫氧嘧啶及他巴唑、甲亢平少),開始劑量每日150-200mg,分2-3次口服,待甲亢症狀有所控制,應儘快減至維持量,使甲狀腺功能維持在稍高於正常人水平。孕婦對輕度甲亢有較好耐受性,以避免治療過度,導致孕婦及胎兒甲減,或胎兒甲狀腺腫大,必要時可加用甲狀腺製劑。
3、妊娠期不宜選同位素治療,尤在妊娠12 -14周,因胎兒甲狀腺有聚集同位素碘功能,致使甲狀腺腫大及甲狀腺功能減退,影響胎兒大腦發育及智力。
4、妊娠期通常不宜做甲狀腺全切手術,如患者對藥物不能耐受或白細胞減少等而必須手術者,可安排在妊娠4-6個月進行。
5、普蔡洛爾(心得安)可使子m持續收縮,致胎盤過小及胎兒生長髮育遲緩、心動過緩、早產、新生兒呼吸抑制,不宜使用。
6、抗甲狀腺藥物可從乳汁中分泌,故哺乳者不宜服用,如果一定要哺乳,以選擇通過乳汁較少的丙基硫氧嘧啶為宜,劑量應小, 並監測嬰兒的T3、T4及TSH。
7、產後應注意甲亢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