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腎功能儲備代償期,因為腎臟儲備代償能力很大,因此臨床上腎功能雖有所減退,但其排洩代謝產物及調節水、電解質平衡能力仍可滿足正常需要,臨床-上可以不出現症狀,腎功能化驗也在正常範圍或偶有稍高現象。
二期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腎小球已有較多損害(60%~75%),腎臟排洩代謝廢物時已有一定障礙,血肌酐、尿素氮可偏高或超出正常值。病人可以出現貧血,疲乏無力,體重減輕,精神不易集中等。但此期常被忽視,若有失水、感染、出血等情形,則很快出現明顯症狀。
三期腎功能衰竭期,腎臟功能損害相當嚴重(75%~95%),不能維持身體的內環境穩定,患者易疲勞,乏力,注意力不能集中等症狀加劇,貧血明顯,夜尿增多,血肌酐、尿素氮上升明顯,並常有酸中毒,此期又稱腎衰期。
四期尿毒症期,此期腎小球損害已超過95%,有嚴重臨床症狀,如劇烈噁心、嘔吐,尿少,浮腫,惡性高血壓,重度貧血,皮膚瘙癢,口有尿臊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