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婦在懷孕前沒有做過梅毒血清試驗,或者試驗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個月,那麼需要在孕早期上醫院做次梅毒血清試驗,而且最好在孕晚期也再檢查一次。對於妊娠20周後發生死胎的孕婦,也需要進行次梅毒血清試驗。
如果是顯性梅毒,可以通過患者的病史和體徵進行診斷;如果是潛伏期梅毒,那麼只有通過化驗檢查才能確診。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潛伏期梅毒是導致妊娠梅毒發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準備生育寶寶的女性朋友們,應該在計劃懷孕前應進行梅毒血清學試驗哦。如果不幸,發現自己感染了梅毒,要把懷孕計劃先擱置,先到醫院接受系統的治療。同時,配偶也應該接受檢查,並在醫生指導下決定懷孕時間。
如果孕婦在妊娠期確診患有梅毒,需要定期進行檢查並進行及時治療,減少病毒給胎兒帶來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