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肺結核早期、肺泡內有炎症細胞浸潤和纖維素滲出,肺泡結構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同時細菌繁殖旺盛,體內吞噬細胞活躍,抗結核藥物對代謝活躍生長繁殖旺盛的細菌最能發揮抑制和殺滅作用。早期治療可利於病變吸收消散不留痕跡。
2、無論初治還是復治患者均要聯合用藥、臨床上治療失敗的原因往往是單一用藥造成。聯合用藥必須要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的藥物治療,這樣可避免或延緩耐藥性的產生,又能提高殺菌效果。既有細胞內殺菌藥物又有細胞外殺菌藥物,從而使化療方案取得最佳療效,並能縮短療程,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3、藥物對任何疾病治療都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劑量,這樣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又不給人體帶來毒副作用。幾乎所有的抗結核藥物都有毒副作用,如劑量過大,血液的藥物濃度過高,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泌尿系統、特別對肝腎可產生毒副反應。劑量不足,血液濃度過低,達不到抑菌、殺菌的目的,易產生耐藥性。所以一定要採用適當的劑量,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4、一定要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規律用藥,因為結核菌是一種分裂週期長,生長繁殖緩慢殺滅困難大的頑固細菌。在治療上必須規律用藥,如果用藥不當,症狀緩解就停用,易導致耐藥的發生,造成治療失敗。
5、所謂全程用藥就是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療方案,完成化療方案所需要的時間,全療程半年到一年左右,耐藥結核病療程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