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遠視和近視一樣,屬於屈光不正的一種。遠視者由於眼軸較短,在不使用調節功能時,物體就會成像在視網膜之後,導致視物不清。
斜視兒童戴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矯正眼位,其次才是提高視力。如果斜視兒童合併弱視,戴上眼鏡視力不是馬上提高,而是通過訓練逐漸提高的。它不象近視眼鏡戴後馬上感到視物清晰,眼睛舒適,兒童容易接受,而斜視兒童大多戴遠視眼鏡,尤其是矯正內斜的眼鏡,初戴時視力不僅不提高,反而視物更模糊,有的還引起頭暈、眼花等,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因此許多兒童不願戴。
這種現象主要是因為遠視眼鏡的度數是用阿托品散瞳、睫狀肌完全麻痺的情況下檢影驗出來的,眼鏡是按足量配戴的。在散瞳情況下感到合適的度數,一旦瞳孔恢復正常,睫狀肌又恢復到緊張狀態,部分遠視度數被過強的調節掩蓋了,初戴時不適應。為了達到治療目的,應強迫患兒堅持戴用,經過一段時間睫狀肌被迫逐漸放鬆,也就適應了戴鏡。少數患兒仍不能適應時,可以隔日或每日塗阿托品眼膏一次,連用3~5天,使睫狀肌在重新放鬆的情況下再戴眼鏡,不適應症狀就會消失,待瞳孔恢復到正常時,患兒也就適應了。
眼鏡配好後,必須堅持戴用,不可間斷,除了睡覺外不可摘下。否則停戴數日,睫狀肌再次緊張,再戴鏡又會出現上述不適應的情況。兒童調節性內斜視一般要堅持戴用3個月至半年才可看出效果,不能操之過急。
兒童戴鏡玩耍時,防止眼鏡被摔破,可在鏡腿上牽一根鬆緊帶繫於腦後固定。為防止鏡片摔碎損傷眼睛,可配戴摔不破的樹脂鏡片,但樹脂鏡片不耐磨,需加以保護。
斜視兒童戴鏡後,要堅持定期到醫院複查,一般情況1~2月一次,觀察戴鏡後斜視度的變化及視力提高情況,以便醫生隨時瞭解治療效果,根據患兒的變化情況制定下一步的治療方案,及時調整度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