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生了兩個孩子,第二個孩子是10個月前出生的。

我在生完第二胎10個月後又懷孕了,我可以生這個孩子嗎?生第三胎的時候,中間只有10個月的時間,昨天才42天,B超也查不出來,是不是太冒險了?
發布於 2022-06-15 01:23
共有4個回答
當你在剖腹產10個月後再次懷孕時,我們通常不建議在這種情況下保留胎兒。這是因為這種情況下的風險更高。通常情況下,剖腹產後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才能恢復正常。而如果你在剖腹產10個月後再懷孕。很容易造成疤痕子宮或子宮破裂和大出血。所以不建議保留胎兒
回答於 2022-06-15 01:40
二胎剖腹產剛10個月,現在又懷孕了,不建議要,原則上我們要求剖腹產後兩年才可以要孩子,確實風險很大,建議及時做人流手術或藥流手術比較安全,畢竟生命健康最重要!
回答於 2022-06-15 02:06
這個B超還看不出懷孕,如果檢測出懷孕,需要先檢測血中孕酮和hcg,如果之前有兩次剖腹產,這一個孩子不建議再生。最好兩三年後再懷孕,兩次剖腹產的也要警惕疤痕妊娠。
回答於 2022-06-15 03:21
一般來說剖腹產可以做兩次,如果是第3次懷孕,那麼風險會更大,還有就是剖腹產後需要間隔兩年,複查包括恢復正常後才能備孕,而且你現在離那個孩子也不建議留,根據情況儘快採取藥物流產或人流。但你的B超檢查結果不能確定是宮內孕,再等等。
回答於 2022-06-15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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