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的骨折被提前從石膏中取出,並使用了手。
兩週後我拆掉了石膏,換上了腕帶。剛拆下來的時候,我不能用任何力氣,右手腕豎著放在桌子上就會疼。今天我去吃火鍋,用右手拿筷子,回來後發現不疼了,會不會有甚麼影響?
發布於 2022-07-07 14:07
共有3個回答
其實,輕微的骨折,如果早期用車數量較多,選擇相關的戶外局部保護,也可以促進相關骨折部位情況的有效複查,已經輕微恢復的一般不受影響,但要避免再次受傷,同時要對周圍相關組織進行活動,還要避免局部組織粘連。
追问
所以我用右手用筷子吃火锅导致手没那么疼了是正常的?
回答
应该是有所恢复。
回答於 2022-07-07 14:42
根據這種情況,正常情況下,石膏需要固定4到6周以上,如果提前拆除,很有可能出現延遲癒合甚至不癒合的情況,個人建議複查時要看骨折移位情況,不建議過早拆除石膏,避免劇烈活動
追问
已经拆了咋办?
回答
那先去复查一下,看骨折是否有移位的情况
回答於 2022-07-07 17:55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和檢查結果,橈骨遠端骨折較輕,石膏固定兩週的時間還比較短。建議你固定石膏4-6周後,再拆除石膏,進行腕關節屈伸運動。以免過早拆除造成骨折移位。
回答於 2022-07-07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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