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次未採取避孕措施的性行為

我在26日晚上9點半和伴侶發生了性關係,沒有采取避孕措施,立即服用了1.5毫克的緊急避孕藥,然後在28日凌晨0點半又發生了性關係,沒有采取避孕措施,該怎麼辦。受試者的月經是在每月的7號到9號。
發布於 2022-08-13 13:23
共有3個回答
緊急避孕藥只對服藥前72小時內的性交有效。不能確定對服用藥後的性交是否有效,26日性交後立即服用了藥。應該是7日到9日來了月經,28日凌晨在沒有任何安全避孕措施的情況下發生了性行為。仍然處於易孕期的範圍。但不建議在短期內連續服用緊急避孕藥。即使服用,也不會增加避孕的效果。還有可能造成藥物不良反應的疊加。現在只能觀察到這一點。還是建議今後一定要採取安全的避孕措施,避孕套或宮內節育器是更好的選擇。
追问
对象说她现在也算是处在理论上排卵期结束后的安全期,请问怀孕的概率会低一些吗,如果她平时正常下个月7-9号来月经,26号晚上之后算是理论上的安全期吗?
回答
即使是7号来月经。28号同房还是在孕期的范围,不在安全期。
追问
明白了,谢谢
回答於 2022-08-13 14:42
有懷孕的可能,第一次服用緊急避孕藥後可以成功,第二次沒有服用緊急避孕藥,有懷孕的可能,只能定期觀察,月經推遲一週以上可以用試紙或驗血來檢測。
回答於 2022-08-13 21:15
如果你在每個月的7號到9號來月經,28號還是有點危險。一般來說,如果你在26日到28日服用緊急避孕藥,確實沒有甚麼效果,所以這還是有點危險。
回答於 2022-08-13 22:18
問了“連續兩次未採取避孕措施的性行為”的人還對以下問題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