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腳在2021年11月受傷,到明天再過一年

十一月,媽媽坐在我的腳上,我的腳還疼。我該怎麼辦?我應該去醫院嗎?
發布於 2022-04-28 01:46
共有3個回答
所描述的信息模稜兩可、相對簡短且不清楚。只是說腳受傷了,並沒有說明受傷的程度。至於如何處理你描述的疼痛,這裡沒有辦法確定,因為也無法猜測傷口的情況,或者是否需要去醫院進行手術治療。
回答於 2022-04-28 03:07
您好,請問患者為甚麼主要表現為疼痛,多長時間了,有甚麼治療方法嗎?建議大家注意休息,局部熱敷物理治療,跌打損傷使用一些藥物。如果兩週左右沒有好轉,最好去醫院檢查一下。
回答於 2022-04-28 04:27
根據你的詳細描述,我考慮過足傷一年了,現在疼。一般這種情況首先要考慮有沒有腫脹,當時有沒有拍片檢查。建議注意休息,平時注意給受傷部位保暖,局部熱敷,考慮疼痛。如果症狀明顯,建議去醫院拍片檢查確診,再做下一步治療。
回答於 2022-04-28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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