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的產檢項目有哪些
懷孕的產檢項目有哪些
發布於 2022-09-23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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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至少有8次產前檢查,每次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內容。第1次檢查在懷孕11-13+6周進行,建立孕產婦健康手冊,進行血尿常規、肝腎功能檢查,檢查孕周;第2次檢查在懷孕14-19+6周進行,主要進行唐氏綜合症篩查。第3次檢查在懷孕20-24周進行,主要進行胎兒系統超聲檢查 第4次檢查在25-28周進行,主要進行OGTT檢查;第5次檢查在29-32周進行,主要進行胎兒鏡檢;第6次檢查在33-36周進行,主要進行胎兒心臟監測和生長評估;第7-11次檢查在37-41周進行,進行胎兒心臟情況和宮內缺氧的評估。
回答於 2022-09-23 02:33
如果你準備懷孕,你應該按照孕前檢查的內容進行,男女都要進行。如果已經懷孕,則應按照國家規定的婦幼保健手冊的內容對早孕期進行規範,包括血、尿和肝腎功能的常規檢查,以及胎兒發育的超聲波檢查。
回答於 2022-09-23 03:24
如果是懷孕初期,應該先做B超檢查,看胚胎的發育情況,然後檢查孕酮hcg和甲狀腺功能,檢查優生5和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如果沒有甚麼問題,需要定期複查。懷孕初期飲食要清淡,避免出現妊娠嘔吐的反應。
回答於 2022-09-23 03:29
你好,懷孕後需要做的檢查有產科B超、血常規、血線尿常規,還有凝血功能、嗯空腹血糖、肝腎功能等系列。 還有就是在懷孕16~18周做唐氏篩查,24~28周做四維彩超,定期做產檢即可。
回答於 2022-09-23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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