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流產後不能去複查,或在20天左右後再去複查,可以嗎?
我剛做完藥流七天,今天陰道基本沒有出血,也沒有腹痛等症狀,疫情原因去醫院很困難暫時不能去複查,如果後續發現沒有流乾淨,再去醫院會不會耽誤?
發布於 2022-06-07 03:29
共有3個回答
服用流產藥7天后,陰道基本不出血,也沒有腹痛等症狀,初步考慮是流產比較成功,暫時不去醫院也沒關係,後續發現流不乾淨可以再檢查。通常不會耽誤治療。對你的健康也沒有明顯的影響。
回答於 2022-06-07 05:10
你好,如果你在藥物流產後沒有大量出血,可以等2周後再複查B超,以明確是否有殘留的宮腔。也就是說,1周後去複查。不建議太晚去複查,如果有殘留物,還是建議儘快處理。殘留多表現為出血時間多、出血量大,但也不是絕對的。
回答於 2022-06-07 05:18
通常情況下,用藥後需要進行復查。但也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特殊時間。藥物流產後,如果沒有看到完整的孕囊,就需要複查,以防止不潔流產引起感染、反覆出血、大出血、繼續妊娠等。當然,如果看到完整的孕囊排出來,可以暫時不做複查。
回答於 2022-06-07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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