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正常的二手房过户所需要缴交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份:地产中介代理佣金、按揭费用和交易税费。
1、地产中介代理佣金
是买卖双方支付给地产中介公司的服务报酬,由三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但物价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分别支会的佣金都不能超过成交价的3%。
2、按揭费用
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房屋评估费: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二手房交易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 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应银行收取;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番禺每证500元),由房管局收取;贷款印花税: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3、交易税费
交易税费由房管局直接收取,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交付相应税费。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
交易契税:评估价×1.5%(买方);交易印花税:评估价×0.05%(双方);交易管理费:住宅类物业3元/㎡,商用物业6元/㎡(双方);交易登记费:每宗60元/人,按房产证上登记业主的人数计算(买方);测绘晒图费:每宗50元/人,按房产证上登记业主的人数计算(买方);产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