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吃的食物
①新鲜的或工厂包装的未被洪水污染过的食品;
②烧熟煮透的现场加工食品;
③加工后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熟食品:
④洁净水漂洗过的蔬菜、水果;
⑤因洪水造成粮食、水果、蔬菜轻度霉变或腐烂的,经过适当挑选和处理,如经过清洗、加热或去皮等处理加工后的。(2)不能吃的食物
①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除了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以外都不能食用。罐头类食品也应当用洁净水清洗外周后方可食用;
②已死亡的畜禽、水产品;
③被洪水淹过的己腐烂的蔬菜、水果;
④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⑤严重发霉(发霉率在3O%以上)的大米、小麦、玉米、花生等;
⑥其他已腐败变质的食物和不能辨认是否有毒的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