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发性呼吸暂停:
当胎儿或新生儿发生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若胎盘循可不升高)和酸中毒时,呼吸和心率增快,出现机体血流环及其气体交换无碍,重新分布即选择性血管收缩,使次要的组织、器官(肠、肾、肌肉、皮肤等)血流量减少;而供给生命器官(脑、心肌、肾上腺)的血流量增多,以优先增加其供氧量。胎盘血流量亦增加(有脐带-胎盘循环障碍者除外),有助于增加气体交换。
(二)继发性呼吸暂停:
如果在原发性呼吸暂停阶段病因未解除,以后又出现深慢而不规律的呼吸,青紫加重或转苍白,心率更慢,血压和心搏出量逐渐下降,心功能降低,生命器官的供血量也减少,呼吸越来越浅,最后停止。心率更慢,血压更低,肌张力消失,可发生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脑损伤。在本阶段,患儿对刺激无反应,不能自发地恢复自主呼吸,必须即刻开始正压通 通气给氧。窒息时各项指标的消失顺序依次为:颜色、呼吸、肌张力、反射、心率。复苏时各项指标的恢复顺序依次为:心率、反射、颜色、呼吸、肌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