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艺术和嘻哈音乐一样都起源于纽约的布朗克斯区,布朗克斯(Bronx)是唯一一个和美国本土连在一起的街区,也是纽约最穷的街区。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这里就被黑人和来自中北美洲的拉丁裔居民所占领。他们住在政府修建的设备简陋的贫民公寓里,外面是破败的街道和荒芜的杂草。
多年的贫穷生活使得黑人青少年极度崇拜金钱,当职业运动员是他们迅速致富的一条捷径。那段时间布朗克斯区内不多的几块篮球场上经常可以看见一群群光着膀子的黑人小伙子在打篮球,许多人脖子上都带着指头粗的金项链。对金钱的崇拜使得当众炫耀财富成为布朗克斯区的一种时尚。当然也就有很多青少年做起了做起贩毒、老鸨等违法的行当。
那段时间整个布朗克斯到处可见涂写得歪歪扭扭的帮派符号,混杂着"厕所文学"似的猥亵图案。美国报纸形容布朗克斯"就像一个原始人聚居地"。难怪有人会把涂鸦和原始人联系在一起,因为人类最早的文字和绘画就是刻在墙上的,那些壁画是史前人类留下的唯一的文明记录。可随着纸张的出现,壁画反倒成了不开化的标志。尤其是当城市出现后,现代人似乎已经习惯了建筑物光洁的表面,任何图案都成了一种破坏,一种反文明的精神污染。
如果布朗克斯的壁画永远停留在帮派标签的时代,那后人恐怕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可是,几个有绘画天赋的人出于对简陋的帮派标签的不满,开始自己设计新标签,从此,这些帮派符号变得好看起来。再后来,一批富有造反精神的非帮派画家终于意识到,墙是世界上最便宜、最实用的画布,他们开始行动了。从此,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涂鸦"(Graffiti)诞生了。
真正意义上的涂鸦艺术家大多数都和帮派无关,他们都是来自底层的穷人,喷漆罐和颜料都是从商店里偷来的。他们都是一些有想法的人,从此纽约的墙上出现了警世格言。他们都是一些有才华的人,许多绘画方面的新鲜笔法(尤其是美术字体)由此出现。他们都是一群极富表达欲望的人,他们没有报酬,心甘情愿地常年出没在纽约的黑夜里,为的只是让行人看一眼自己的作品。为了和帮派的"贴标签者",以及头脑简单的涂鸦者划清界限,他们把自己叫做"作家"(Writer),而不是"画家"(Painter)。
1971年,社区和当地的媒体注意到涂鸦反映出一种对社会的不平情绪。第一个被报纸提及的"作家"名叫"Taki 183",那篇文章出现在1971年的《纽约时报》上。主角真名叫做德米特利斯(Demitrius),那篇报道是第一篇比较严肃的讨论涂鸦文化的文章。
很快,涂鸦者们就不满足于静止不动的墙了,他们打起了地铁车厢的主意。纽约有着世界上最发达的地铁系统,铁轨像街道一样遍及整个纽约市。那时,上早班的纽约居民经常会惊讶地发现,昨晚还好好的地铁车厢突然变成了一个流动的涂鸦展览会,上面画满了五颜六色的图案。那些字母都好像是一个个气泡,充满了动感。最绝的是,换了一趟车,居然还是一样的图案!于是,他们记住了一个签名:Phas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