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产前检查工作,异常分娩发生率可以大为减少。胎儿及产道异常,在产前检查时大都可以发现。胎位不正者,应设法纠正;骨盆狭窄者,可根据其狭窄程度,对分娩方式作出初步估计。做好必要的产前解释工作,纠正贫血,改善营养,防治妊高征及其它妊娠并发症等,皆足以增强母儿健康,以利于妊娠分娩的正常进行。
处理原则
分娩出现异常时,首先应寻找原因,根据其主次,经过全面的衡量,决定处理方法。处理原则,分以下两大类:
(一)保守疗法
遇宫缩乏力、产程延长,但无严重的机械性梗阻,估计胎儿可自阴道娩出者,当以保守疗法为主。产程延长休息不佳者,易引起疲劳或衰竭,应多予安慰与鼓励,可酌给水化氯醛合剂10-15ML口服、杜冷丁或异丙嗪50MG肌注、或安定10MG肌注,不能进食者应补液。等待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注意先露部的下降及宫口扩张情况,并勤听胎心音。多数产妇在获得休息后,分娩即能顺利进行。如产程进展缓慢,产妇出现衰竭或胎心音有改变时,根据情况积极设法结束分娩,不宜一味保守。
(二)积极处理
有严重的机械性梗阻,如头盆不称及(或)胎位不正,致胎儿不能娩出,或分娩进出现任何足以威胁母子安全的紧急情况,如发生胎儿宫内窘迫、脐带脱垂、或有子宫破裂先兆者,均应采取积极措施,结束分娩。
结束分娩的方式应根据宫缩、宫颈扩张程度、骨盆的大小、胎位、先露部的高低、胎儿的大小及情况、产妇的一般情况及年龄、胎产次、珍视胎儿的程度等而定,可分为剖宫取胎或由阴道分娩(自产或手术助产)两个途径(详见手术部分),简述如下:
1、剖宫产术 凡胎儿不能从阴道娩出,或因情况紧迫从阴道娩出的条件未齐备者,均可剖宫取胎。
2、阴道分娩 凡宫口已开全或接近开全而产道无狭窄时,可采此途径,分为自然产与手术产二类,凡自产有困难,或情况紧急需立即结束分娩者,可行阴首手术助产,方法如下:
(1) 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适用于头位已衔接、宫口已开全者
(2) 臀牵引术:适用于臀位
(3) 内外联合倒转臀牵引术:适用于横位及头位未衔接者
(4) 毁胎术:适用于死胎及畸胎,使其体积缩小便于娩出,头位可行穿颅术,横伴行断头或挖脏术
如何看待胎头吸引术和产钳助产术?
胎头吸引术和产钳助产术是产科常用的阴道助产方法。在我国,各级医院包括农村的一些医院也都能掌握这一助产方法。产钳术是用产钳置于胎头两侧,两叶扣合,配合宫缩牵引产钳,协助产妇娩出胎头,胎头吸引术是将吸引器外口置于露出的胎头上,再用注射器将吸引器内空气吸出,形成负压区,利用负压吸引原理,吸住胎头,配合宫缩,娩出胎头。
胎头吸引术和产钳助产术对产妇和新生儿可能造成以下损伤:
(1) 颈和阴道壁损伤,
(2)新生儿颅骨骨折,
(3)新生儿头皮损伤、水肿或血肿,
(4)新生儿颅内出血。
这4种手术并发症,前3种对孕妇和胎儿损伤较小,但新生儿颅内出血则是一种严重的并发症,轻型出血对婴幼儿智力是不利影响因素。重型出血者严重窒息或不安,面色苍白,尖叫,抽搐等,前囟饱满,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由于产钳是直接挤压胎头,帮产钳助产术中新生儿颅内出血的发生率比胎头吸引高20倍。故现在仅用于胎头吸引术不成功者,或估计吸引术不易成功者,且基本摒弃高、中位产钳术,而采用较安全的低位产钳术。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并发症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操作不当引起。故产妇对胎头吸引相和低位产钳术不应心有顾虑,需知,在需行产钳助产术或胎头吸引术时,往往意味着医生综合产妇、胎儿情况,认为有手术指征,需尽快结束分娩,此时若顾虑重重,反而贻误手术时机,造成胎儿窒息,甚至死产的严重后果,且已有大量调查研究结果表明:低位产钳术和胎头吸引术使用正确,对小儿智力和身体发育均无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