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安徽省1984年就实施“双独”(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和农村“单独”(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因为本次启动单独二孩政策,涉及的人群并不多。
安徽省计生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单独二孩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城镇户籍人口的育龄夫妇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目标人群为31.75万人,其中愿意生育两孩的育龄夫妇约占60.21%。以这个速速,2013-2015年安徽省将增长150万人,加上单独二孩政策将出生的19万人,到2015年,安徽省总人口将达到7070万人左右,不回突破“十二五”人口规划确定的全省人口控制在7140万人以内的目标。
由此产生的人口增长量,既不会造成人口堆积,也不会影响到人口规划目标实现。
11种情况,可以申请再生育:
1、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5、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6、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7、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8、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10、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11、大山区的乡镇,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