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上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福建省单独二胎政策将在今年实施。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相关人士表示,中央的《决定》是近日才正式发布的,落地还需要完成一些法定程序,比如,《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文统一简称《条例》)中关于生育政策的条款需要修改。“福建肯定会执行这一政策,但是需要一个准备时间。”该人士说,目前福建省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未来还要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修改《条例》相关内容。
福建省单独二胎政策是全省统一放开,因此,厦门将在《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按省有关要求开始执行“单独二孩”政策。政策启动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其他的生育规定仍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目前,该条例不会有新的修订。
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已生育一个女孩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您所在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否属私人企业,如果是私人企业,是可以申请审批再生育的。以该项申请理由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孕情证明、第一孩生育的有效证件、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以及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经调查后出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盖章的双方职业及现工作单位的证明。夫妻申请再生育,应亲自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规定提交的材料,报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镇(街道)计生办。
城市户口生二胎的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