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碍观瞻者:主要是指发生于暴露部位,如颜面部、颈部等,颜色较深,影响美观。
2、经常受摩擦刺激,有恶变的可能性者:发生于颈部、肩胛、腰围、胸背部、手掌、足趾、足跟、肛周、生殖器等处的色素痣。
3、一般来说,色素痣发生于20-30岁之前,30岁以后除了面部以外,多数痣会逐渐缩小或消失。如果中老年人突然发生新的色素性损害时,有一定的危险性,应提高警惕。
4、手指或足趾的甲板下方出现一条或多条纵行的黑褐色条文,即为甲母痣,此种反复刺激时,容易恶变。
5、色素痣变黑并不完全是恶变的征象:夏秋季节日光充足,受紫外线的影响,人体肤色比冬春季节明显的加深,色素痣也会相应地变黑变大;在妊娠期、青春期、或服用皮质激素、口服避孕药等,所有的色痣都可以变黑,并有增大趋势。
6、多数色素痣随身体的生长发育,也相应的缓慢增大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有个别色痣突然迅速扩大、颜色加深发亮、周围发红,甚至表面破溃、出血、结痂,伴疼痛或剧痒,周围出现卫星状的皮损,附近淋巴结肿大时,应考虑色痣恶变,必须马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