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室性早搏和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患者治疗的第一步是判断有无心律失常的相关症状。如果明确有心律失常相关的严重症状、不管有无器质性心脏病或何种器质性心脏病,给予适当治疗改善患者的症状是必须的,尽管该治疗不一定增加患者的存活率。临床上并没有专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特异地用来治疗有症状的室性早搏或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
Ⅰ类及Ⅱ类药物、β受体阻滞剂和钙拮抗剂各有不同的成功率。由于上述心律失常的症状大多是轻微的,应首先将心律失常的本质告诉患者,解除其焦虑状态,同时告诉患者药物治疗有可能出现的负作用,不首先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除非该治疗能明确地改善生活质量。对确有症状需要治疗的患者,一般首先应用β受体阻滞剂或钙拮抗剂。在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尤其是伴心功能不全者,由于ⅰ类抗心律失常药物能增加患者的死亡率,此时常选用胺碘酮。
对于起源于右室流出道的频繁室性早搏和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β受体阻滞剂的有效率为50%。胺碘酮、普罗帕酮及钙拮抗剂的有效率相对较低。这类患者由于心律失常频繁发作,其药物效果可以通过动态心电图或电生理检查结果来判断。如果这类患者对β受体阻滞剂和钙拮抗剂的治疗不敏感,则应予电生理检查和导管射频消融。导管消融这类心律失常风险很小,成功率在80%以上。 治疗室性早搏依赖于是否有心律失常相关的症状及是否有器质性心脏病。
对确有症状而无器质性心脏病者首先应予心理治疗,心理治疗无效者予以药物治疗,β受体阻滞剂和钙拮抗剂由于负作用较小而作为最常用的一线药物,其治疗主要目的在于减轻症状,而不是早搏的完全控制。如上述药物治疗无效可干脆放弃药物治疗。
对于少数起源于特殊部位的早搏(如右室流处道),在一线药物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射频消融治疗。无症状且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室性早搏及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根本无需治疗。扩张性心肌病患者的室性早搏及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因药物治疗并不降低总体死亡率及猝死发生率,在无症状时也无需药物治疗。但如确有症状,应采用上述缓解症状的治疗原则。心肌肥厚时,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对预测猝死的发生有一定的意义,但其阳性预测率较低,且药物治疗并不能降低猝死发生率。
因此在心室肥厚伴频繁室性早搏及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时,治疗仍以改善症状为主。 冠心病伴明显心功能不全者出现频繁或复杂的室性早搏以及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其猝死的危险性是较大的。此时应首先处理心肌缺血,包括药物和非药物措施。如纠正心肌缺血后心律失常仍然存在,则必须评价心功能。若射血分数≥40%,则无需进一步治疗;若射血分数<40%,则需作电生理检查指导治疗。电生理检查诱发出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予以安置植入型心内复律除颤器(icd)治疗。未诱发出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者予以药物治疗。
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能降低总体死亡率,在无禁忌症时都应使用。对于这类患者,胺碘酮也是一安全有效的药物。 轻度心功能不全伴室性早搏及短阵性室性心动过速,其治疗重点在于改善心功能,抗心律失常治疗同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严重心功能不全伴上述心律失常且未排除缺血性心脏病,胺碘酮治疗可改善患者的长期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