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专业
西班牙
1979年,西班牙通过的移植法规定:脑死亡必须由3位与移植工作无关的医师确认,其中1位是神经外科医师或神经病学专科医师。
美国
美国负责判定脑死亡的医生为神经内科或外科医师,并需要两位医师同时在场时进行判定。
英国
英国标准规定:由具有经验的急救中心医生来判断,有疑问时还要与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医生会诊。
台湾
台湾标准规定:由二名接受过专门训练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急救中心医生担当, 两人中至少有一人必须是精通脑干机能试验的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医生,参与器官移植的医生不能诊断脑死亡。
日本
日本厚生省脑死亡研究班标准规定判定脑死亡的医生为:
1、具有丰富的诊断脑死亡经验,但与移植无关;
2、由两人以上完成;
3、两次以上检查时不必由同一医生来进行,但这一医生必须参加过脑死亡的诊断。
医生人数
各国规定确认“脑死亡”所需的医生人数:
巴尔干各国、希腊、波兰、西班牙、意大利:需要3名医生;
法国:需要2名医生;
澳大利亚和芬兰:只需1名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