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治疗仍依据足量、联合为治疗原则。疗程至少18个月。
2.对腹水型患者,在放腹水后,于腹腔内注入醋酸地塞米松等药物,可以加速腹水吸收并减少粘连。
3.对血行播散或结核毒血症严重的患者,在应用有效的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亦可加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但不宜长期应用。
4.多数患者可能已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因此,这类患者应选择以往未用或少用的药物,制订联合用药方案。
5.在并发肠梗阻、肠瘘、化脓性腹膜炎时可行手术治疗。与腹内肿瘤鉴别确有困难时,可行剖腹探查。
6.激素治疗
糖皮质激素治疗在结核性腹膜炎的早期应用对渗出型有肯定疗效。
在抗结核治疗中加用激素可缩短病人的中毒期,减少中毒症状。由于激素能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和反应,并可减轻腹腔内纤维化或肠粘连的形成。因此结核中毒症状严重或腹腔内有大量渗出液的病人,在采用抗结核强化治疗同时可加用激素治疗。
7.手术治疗
少数结核性腹膜炎病人虽经抗结核药物治疗后,其伴发的肠梗阻、肠穿孔、肠瘘、粘连及干酪样坏死病灶等未见好转,可考虑剖腹探查,并进行相应的手术治疗。
手术指征:
①伴完全或不完全肠梗阻,内科治疗不能缓解者;
②肠穿孔或肠瘘经保守治疗不能控制闭合者;
③诊断未明,与腹腔内肿瘤或急腹症难以鉴别,需手术探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