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一)治疗原则
治疗原则主要是缓解瘙痒症状,恢复肝功能,降低胆汁酸水平,注意胎儿宫内状况的监护,及时发现胎儿窘迫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善妊娠结局。本病对孕妇影响不大,主要危及胎儿,可致早产及围生儿死亡。轻者局部应用具有润滑和止痒作用的洗剂,如炉甘石冼剂或含有0.1 25%薄荷成分的润滑剂。
(二)具体治疗方法
1.一般处理 适当卧床休息,取左侧卧位以增加胎盘血流量,给予吸氧、高渗葡萄糖、维生素类及能量,既保肝又可提高胎儿对缺氧的耐受性,定期复查肝功能、血胆酸了解病情。另外,皮肤瘙痒处可用炉甘石洗剂涂擦。
2.药物治疗
(1)S-腺苷蛋氨酸(SAMe):是治疗ICP首选的药物。该药可通过甲基化对雌激素代谢物起灭活作用,并刺激膜磷脂生成,调节膜上Na+,K+ - ATP酶的活性,增加膜通透性,从而防止雌激素引起胆汁淤积,故能使瘙痒症状明显改善,取代胆汁淤积时在胆汁酸池蓄积的鹅去氧胆酸、石胆酸等,可抑制与细胞膜结合的胆固醇和磷脂的溶解,达到保护肝细胞的目的,从而降低ALT、AST等。补充外源性S-腺苷蛋氧酸。有助于受损的肝细胞功能的恢复。临床观察发现,S一腺苷蛋氨酸能有效地缓解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的瘙痒症状。降低患者血中胆汁酸及转氨酶的浓度。血清胆汁酸水平下降,降低血中胆酸和转氨酶的浓度。用量为每日500 ~2 000 mg,静脉滴注,2周为一疗程。多数患者症状及肝功能均可明显好转。
(2)熊脱氧胆酸(UDCA):是人体内一种内源性胆汁酸,含量甚微。服用后抑制肠道对疏水性胆酸的重吸收从而改善肝功能,降低胆酸水平,改善胎儿胎盘单位的代谢环境,延长孕龄。用法为 15mg/(kg·d),分3次口服,共服20日。可改善瘙痒症状,血清胆汁酸和肝酶水平均可下降,但停药后可复发。
它是一种亲水性的胆酸。近年来,国外学者已将其列为治疗ICFP的一线药物。本品作用机制有以下3个方面:①熊去氧胆酸通过改变其亲水性,从而改变了胆汁酸池中胆汁酸总的分布,有利于清除胎儿血液循环中的胆汁酸;②熊去氧胆酸替代肝细胞膜上毒性较大的疏水性胆汁酸,而起到保护肝细胞的作用;③刺激胆汁分泌,降低肝细胞中胆汁酸的浓度。
Serrano等研究表明,熊去氧胆酸不仅降低母体的肝酶和胆汁酸水平,而且还有修复胎盘滋养细胞,将胆汁酸从胎儿体内输送至母体血液循环的功能。推荐剂量为15 mg/kg,连用3周,能有效地缓解ICP的瘙痒症状和改善生化异常指标。熊去氧胆酸起效快于考来烯胺,并且控制瘙痒作用持久。熊去氧胆酸对母婴具有安全性,不仅可以缓解瘙痒,还可以降低胎儿早产率和死亡率。
(3)地塞米松:可诱导酶活性,能通过胎盘减少胎儿肾上腺脱氢表雄酮的分泌,降低雌激素的产生,减轻胆汁淤积;能促胎肺成熟,避免早产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可使瘙痒症状缓解甚至消失。一般用量为12mg,连用7日。有作者认为其疗效优于考来烯胺(消胆胺)和苯巴比妥。 Hirvioja等研究发现,20 mg/d的地塞米松,连用6天,可以降低雌激素水平,从而缓解瘙痒症状。
(4)苯巴比妥:是一种酶诱导剂,可使肝细胞微粒体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及消除肝内胆红素水平,使血中胆红素下降。另外该药还具有增加胆小管胆汁酸分泌的速度,并通过改变胆固醇水解酶的活性而影响胆汁酸的生成。剂量为每次口服0.03 g,每日3次,连用2~3周。
(5)考来烯胺(消胆胺):为一种强碱性离子交换树脂,在肠腔内与胆汁酸紧密结合,形成不被吸收的复合物,从粪便中排泄,从而阻断胆汁酸的肝肠循环,降低血清中胆汁酸的浓度。此药能减轻瘙痒症状,对胆酸下降不明显。剂量:每次4g,每日2~3次,10日为一疗程。能减轻瘙痒症状。因该药同时具有抑制小肠对维生素K的吸收,易引起孕产妇出血,故在口服考来烯胺的同时,需补充维生素K和其他脂溶性维生素。
(6)抗组胺药和苯二氮革类药物:对瘙痒有一定疗效,但对生化指标无改善作用,只作为替代疗法。
(7)紫外线B(UVB)照射严重病例可应用UVB照射。Zoberman和Wong研究发现,3~5天/周的UVB照射可以有效地缓解瘙痒。
(8)其他
国内研究报道,以茵陈为主药的中药组方治疗lCP有良好疗效,同时加强胎儿监护,如定期进行无应激试验(NST)、胎儿心电图、脐动脉血流图、B超等检查,若发现异常及时终止妊娠、加强新生儿监护、预防产后出血等。
3.产科处理
(1)一旦确诊,应在高危门诊随访,由于ICP患者容易发生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胎儿窘迫、胎死宫内,围生儿患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故应在高危门诊随访。
(2)加强胎儿监护:应定期作NST、胎儿心电图、脐动脉血流图、B超等检查,以预测胎儿窘迫。目前主张孕35周前每周一次NST检查,35周后每日一次NST检查,以能及早发现隐性胎儿窘迫的存在。
(3)及时终止妊娠:ICP患者围生儿死亡常发生在产前或有不规则宫缩产程即将开始时。因宫缩可加重胎儿缺氧,对于重症的ICP患者,宫缩对胎儿可能是致命的重要因素。终止妊娠的指征:孕妇出现黄疸,胎龄已达36周;无黄疸、妊娠已足月或胎肺已成熟;有胎盘功能明显减退或胎儿窘迫。应以剖宫产为宜,经阴道分娩会加重胎儿缺氧,甚至死亡。
(4)加强新生儿监护:因ICP患者易发生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和宫内胎儿缺氧,产时羊水粪染机会多,新生儿易窒息。故产后应加强监护和护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减少围生儿发病率和病死率。
(三)治疗注意事项
1.ICP对于孕妇的主要影响是瘙痒,不会产生其他严重危害,但对胎儿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突然死亡于宫内,应向孕妇及家属说明。
2.目前的胎儿监护措施还不足以预测ICP孕妇的胎儿死亡,也就是说即使监护正常,胎儿也可能突然死亡,其原因在于后者往往没有慢性缺氧的表现。尽管如此,也应该定期进行胎儿监护。
3.因ICP患者脂溶性维生素吸收障碍,故分娩前应补充脂溶性维生素×(10mg/d,肌内注射),以预防产后出血,用考来烯胺治疗时,更应补充脂溶性维生素K和其他脂溶性维生素。
4.一些动物和人类的资料显示重复给予类固醇与出生体重下降和神经元发育异常之间可能存在联系,所以还不能建议广泛应用地塞米松。对距离分娩时间还远,并有症状持续且严重的孕妇,给予地塞米松治疗时应该慎重。
5.分娩后不主张采用含雌激素的药物,以避免肝内胆汁淤积的发生。
6.对重症病人可采用血浆置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