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人们普遍认为中药对人体没有毒副作用,因此可以任意选用、长期服用;今天,有些人又因“关木通”等药可以损伤人体肾脏的一些临床报导,而谈到“龙胆泻肝”等含有“关木通”的中成药色变,惟恐避之不及。其实,两种观念都是人们对中药应用上的误解。笔者就如何看待中药的毒副作用,略谈拙见。
1、一切中药对人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
中医本身就是利用药物的毒性治疗疾病。正如《周礼》所说:“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然而,中医对药物毒性的认识,是指药物的偏性,即热药有热毒、寒药有寒毒,等等。药物的偏性(毒性),正是中医用药治病的依据。因为中医是在辨证的基础上,用药之偏性,治人之偏差。热病用寒药,寒病用热药;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等。如辨证不准,用药不当,使寒者寒之,热者热之,虚者损之,实者补之。所用之药,自然会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如《医法圆通》所说:“病之当服,附子、大黄、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
因此,我们要面对现实,承认不仅“关木通”、“龙胆泻肝”,在用之不当时,可以造成对人体肾脏的损害。而且,一切中药,如不能够准确地把握其应用的标准、尺度(中医药的标准尺度),均可对人体的不同脏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这就如同人们早已认识到西药有毒副作用,而不能任意、随便、长期服用一样;中药同样也有毒副作用,也同样不能任意、随便、长期服用。中药应在中医大夫正确的指导下应用。
2、中医用中药可避免其毒副作用的出现。
早期的中医治病的过程中,发现不仅用药不准,可以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既使使用药准确,也常常是治此碍彼。因此,在长期临床用药的实践中,中医总结出了一套非常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就是中医学用中药治病,采取“君、臣、佐、使”的复方制剂,从而提高了药物的治疗作用,避免了药物的毒副作用。可见,中药在几千年的应用过程中,给人们留下安全有效、没有毒副作用的良好印象,并非中药本身之功,而是中医用中药治病之功。
3、有关中药毒副作用的临床报导,非中医药本身之过。
应用中药产生的毒副作用,在于用药的人没按中医理论体系指导临床用药。甚至,有根本就不懂中医药理论体系的人(包括那些根本就没有真正学懂中医药理论及临床应用的所谓的中医大夫),按症状、按西病名,胡乱地用中药给病人治病;也有病人自己按症状、按病名,选药治病。脱离中医药学辨证论治的理论体系,用中药治病产生的毒副作用,怎么能够将责任归罪于中医药本身呢?
4、通晓中医理论的人,才能用中药为人类治病。
因为中医治病,是针对人体的气血阴阳、寒热虚实的病理机制,选用相应中药的偏性治疗疾病,而不是针对病名、症状选药治病。以感冒为例来说,要用中医的理论分析其感冒的病机是风寒束表,还是风热犯肺;是风寒束表,闭热于内,还是风寒束表,闭湿于内,等等。病机不同,治法用药就不同。因此,感冒清热冲剂绝不能治疗所有人的感冒,同时也不能治疗一个病人所有时期的感冒。用药不当,必将产生毒副作用。感冒的治疗,尚且如此。何况那些发病机理十分复杂的急慢性疾病呢!只有通晓中医理论,按中医的思维方式用药,才会避免中药毒副作用的出现。因此,把中药作为非处方用药,让不懂中医理论的大夫或病人随便任意选用,是政策上的失误,当然会造成很多临床上的误治。
“关木通”、“龙胆泻肝”对人体肾脏的损害,非“关木通”、“龙胆泻肝”本身之过。而是那些违背中医理论,长期乱用“关木通”、“龙胆泻肝”减肥、泻火、排毒之类的人的过错。如不解决人违背中医理论,乱用中药的问题,而只是一味地封杀“关木通”、“龙胆泻肝”,今后必将还会不断地出现更多其它中药,对人体不同器官损害的临床报导。难道我们都要一一的封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