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优先原则
妊娠期间,胎儿的健康固然应给予高度关注,但孕妇的安全总是最高优先。理论上地说,应避免对孕妇进行药物治疗、诊断性检查或外科手术。但若因孕妇安全所需,可采取相应措施。
2.孕妇的脆弱性
尽管心脏病的治疗手段有进步,但对心血管异常的妇女,妊娠仍有极大风险,应适时建议避免怀孕或终止妊娠。
3.胎儿及新生儿的脆弱性
胎儿完全依赖于孕妇提供连续的氧气和营养。患有心脏疾病的妇女,子宫血液可能受到影响,子宫的灌注不足的机会会增加;对孕妇进行药物治疗、诊断性检查或外科手术可能导致胎儿生长不良、畸形,甚至死亡。新生儿也很脆弱,易受孕期子宫血流不足或药物延迟作用的影响。
4.孕妇的心脏疾病并未“矫正”
一些心脏病患者可能在妊娠前已经做过治疗,但会有一些术后残留或合并症如血管吻合分流、心室功能异常、心律失常或持续性梗阻,可能造成不良影响。
正常怀孕期间心血管变化
孕妇对怀孕的适应包括有明显的心血管变化,这种变化甚至在正常怀孕情况下,也可以引起症状和体征,很难区别于器质性心脏疾病。
1.血流动力学变化
怀孕期间静息心排血量增加40%。增加开始于怀孕早期并在20周达到最高。分娩时再增加30%,然后在产后几天到几周内快速降到接近正常的非孕水平。
体位常会对心脏博出量有一定影响,尤其是在孕期后半段,这是因为增大的子宫减少了下肢静脉回流,一般不会引起症状。有些情况,仰卧位可能引起症状性低血压——成为孕期仰卧低血压综合征,可以让孕妇通过侧卧改善。
其他变化还有:每搏输出量:早期迅速上升,而后保持平稳或稍降低;心率:整个孕期稳步增加,静息状态很少超过100次/min;血压:孕早期稍下降,而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