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病因
证实为IgE介导并已明确变应原的支气管哮喘患者,特别是一些难以避免的变应原所诱发的哮喘患者,应早期进行SAV。治疗前通过仔细询问病史、皮肤变应原试验、支气管激
脱敏治疗图册发试验,变应原-特异性IgE和变应原-特异性T细胞的测定,以明确变应原。超过三种完全不相关的变应原或变应原难以查清,或变应原可以避免的哮喘患者,则不主张进行SAV。
病程
主张在哮喘的早期阶段进行,因为此时尚未发生气道不可逆性损伤。SAV可以改变其自然病程,减轻气道慢性炎症,避免气道不可逆损伤。
晚期患者经适当药物治疗后,其FEV1值仍低于预计值的70%,提示此时已存在气道不可逆损伤,不主张SAV。在病程晚期进行SAV疗效较差,且易激发严重副作用。
病情
制定治疗方案前应判断哮喘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分析是否适合SAV,并充分考虑SAV可能带来的好处以及风险和并发症。以下情况应考虑SAV:
(1)通过采用避免变应原措施或应用适当药物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或从过敏性鼻炎发展到哮喘的患者。
(2)过敏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和过敏性哮喘需每日用药物控制症状者。
(3)过敏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和过敏性哮喘需常年使用预防用药者。
(4)通过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支气管解痉剂仍不能控制病情的哮喘患者。
以下情况不主张使用SAV:
(1)重度哮喘。哮喘越严重,疗效越差。
(2)合并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者。
(3)病情不稳定者。因为SAV有可能激发病情加重。
年龄
对儿童哮喘和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的疗效优于成人哮喘和成人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因为哮喘患儿病程短,未发生不可逆性的气道损伤,加上儿童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完善,可塑性较强,因此在儿童早期进行SAV有可能达到治愈的目的。一般主张年龄>5岁,但随着安全性的提高及使用非注射途径后,<5岁患儿亦不作禁忌,但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进行,并密切观察,现场应有抢救措施,能迅速建立静脉通路等。
老年性哮喘患者疗效较差。由于老年性哮喘患者大多已发生气道不可逆性的炎性损伤或已经出现了不可逆性肺功能障碍,并且IgE介导的变态反应在老年性哮喘的发病机制中的重要性下降。加上老年患者往往合并心脏病或高血压等,SAV一旦发生意外反应,肾上腺素的使用受到限制。故老年性哮喘患者接受SAV的疗效/安全性比例较差,不主张使用。
全身状况
有以下身体状况时,不宜使用SAV:
(1)孕妇。没有证据显示SAV有致畸作用,但合并妊娠的患者一般不主张开始SAV,但怀孕前如已进行SAV,也不必停药。
(2)合并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患者。如患者伴有胶原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较为严重的免疫性疾病时禁忌使用,以免加重病情;合并严重异位性皮炎者慎用。
(3)合并高血压、冠心病等不宜使用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忌使用。因为SAV可能引起全身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此类患者不能用肾上腺素进行急救,使危险性大大提高。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者亦不宜接受SAV。
(4)缺乏依从性患者不宜使用。成功的免疫治疗要求患者与医师配合,长期和定期接受治疗,完成疗程,如患者缺乏合作或有严重心理障碍不宜进行SAV。
综上所述,进行SAV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综合评价疗效与副作用之比,选择合适的患者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避免严重副作用的出现。有关脱敏治疗的各种治疗方案可以参考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