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盆骨折的治疗原则 骨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不同,治疗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骨盆环的稳定性和有无合并内脏损伤。治疗的首要原则是预防和控制危及生命的大量出血和内脏器官损伤,但也有必要对不稳定的骨盆骨折进行早期复位和连续固定,以利于控制骨折的大量出血,减轻疼痛,减少脂肪栓塞综合征(FES)、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病人的骨盆承重结构得到恢复,骨盆能够支撑病人。骨盆承重结构的恢复也有助于达到最佳的功能效果。
由于严重的骨盆不稳定骨折往往是多重损伤,为了确保优先处理危及生命的合并损伤和并发症,McMurtry提出了A-F管理顺序,具体如下:
A(气道):气道通畅、给氧、气管插管、封闭引流等,并关注胸部损伤。
B(出血):控制外部出血,输血和输液,包括血小板和监测凝血标志物。
C(CNS,中枢神经系统):颅脑损伤的处理。
D(消化系统):腹腔内器官损伤的处理。
E(排泄系统):尿道和膀胱的管理。
F(fracture, 骨折):其他部位骨折的处理。
该方案的特点是对病人进行整体治疗,从抢救危及生命的损伤开始,保持气道通畅和防止大量出血,并恢复血液动力学稳定。根据最新进展,早期固定骨折可以减少FES、DIC和ARDS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因此不稳定的骨盆骨折应加入上述 "B "项进行复位和固定,包括用外固定器固定骨盆前环,或用Ganz抗震 "C "形骨盆夹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