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睡是许多睡眠障碍性疾患的重要临床表现,严重者可以不分时间、地点酣然入睡,给患者的工作及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甚至酿成意外事故而危及他人及自身安全。近年来发现,嗜睡相关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与酒后驾车引起者不相上下,但尚未引起重视。国内的临床经验表明,过度睡眠是患者到睡眠中心就诊的主要原因之一。准确而全面地评价嗜睡的严重程度,寻找嗜睡的原因、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系统评估治疗效果是睡眠医学临床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流行病学
嗜睡的人群发生率为0.5%-35.8% ,大多数报道在5%-15%之间,差异较大的原因与所调查人群及使用问卷的不同有关。Liu 等问卷调查发现9.4%的中国小学生有时或经常上课睡觉。经常倒班者、老人、青少年及女性人群中嗜睡的发生率较高。另外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嗜睡的人群发生率上升。尽管引起嗜睡的原因众多,在欧美的睡眠中心,睡眠呼吸障碍为白天嗜睡最重要的原因,占75%;发作性睡病居其次,占20%,其余5%包括腿动综合征等。我院诊治的嗜睡患者中,睡眠呼吸障碍特别是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OSAHS)及上气道阻力综合征占第一位,为80%,发作性睡病约占12%,原发性嗜睡及周期性腿动综合征也可见到。
白天嗜睡的评价
与白天嗜睡相关的因素主要包括:睡眠时间的长短、睡眠质量的好坏、昼夜节律的影响、药物及基础疾病。经过主观及客观评价,加上详细的病史采集,可明确嗜睡的严重程度、寻找嗜睡的原因及初步评估治疗效果。
病史采集
病史采集主要包括系y的病史询问及全面的体检。询问病史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患者是否白天过度嗜睡?设定一个特定的环境,如开会、坐车、听课等有助于了解患者白天的睡眠情况。不少嗜唾者常不以睡眠过多就诊,而诉易疲劳、精力不足、记忆力减退、情绪低落等,要注意鉴别。
二,患者所诉睡眠过多是否属于异常现象?个体所需睡眠时间的差异较大,应询问就诊者睡多长时间才能保持白天精力旺盛、头脑清醒。有些人虽然睡眠时间短,但并不影响白天的工作和生活,可能并非病理现象。
三,病程的长短、偶发还是持续性。
四,睡眠习惯如何?主要考虑睡眠时间、睡眠-醒觉节律、工作日程、白天短睡情况、睡眠环境、饮食习惯及用药史。
五,有何伴随症状?了解嗜睡的伴随症状对明确病因有帮助。
由于睡眠中的许多病理现象患者并不自觉,其家人或配偶常可提供较为客观的病史,应取得他们的配合,询问病史常需患者家人的帮助才能完成。例如对于怀疑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的患者就可以问其家人:1,患者是否有睡觉打鼾?鼾声是否可在隔壁房间听得到?鼾声是否高低不均?必要时可模拟患者的鼾声。2,患者睡觉时是否有频繁的呼吸间歇现象?3,患者是否白天犯困,例如看电视、开会、坐车时。系统的病史采集最好通过设计较为合理的问卷来辅助完成。 体检常无特征性的阳性发现,重度嗜睡者在就诊时反应迟钝、记忆力差,甚至在问诊过程中即可打瞌睡。除常规的检查外,对嗜睡患者应重点检查上气道及神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