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病药物的一般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初始剂量要小
即第一次用药的剂量不要太大,一般采用单次用药的最低剂量。
2.逐日增加剂量
为了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有必要增加药量,使每天的药量达到有效剂量。增加药量的方法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快速加药法:即每天增加药量,直到达到有效才停止加药。另一种是慢加法:即每2-3天或3-5天增加一次剂量,少数情况下每周增加一次,逐渐达到有效量。缓慢添加法适用于家庭护理病人。
3.有效治疗量
我们服用药物并吸收到血液中。每个病人的健康状况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有效剂量也不同。因此,药物必须是个体化的。
4.巩固疗效
应用药物达到有效治疗后,必须保持一定的剂量,通常为15-30天,根据病情可缩短或延长。
5.缓慢减药
一般巩固治疗一段时间后,应缓慢减药,但不能突然大幅度减药,否则易使病情复发,使前功尽弃。
6.维持治疗
在一个或几个疗程的抗精神病治疗后,无论精神病是否治愈或普遍好转,患者都必须长期坚持服用维持药物。除非医生认为可以减少剂量或停止服药,否则不可能自行决定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