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疾病都有一定的诊断标准,我们只有按照一定的诊断标准去治疗患者才能深入的治疗哮喘的患者,但是想要治疗哮喘的患者我们还需要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的疾病发展,为此我们总结了哮喘以下的评价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病毒感染,运动或某些刺激物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期为主的哮鸣音。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排除可引起喘息或呼吸困难的其它疾病。
5,对症状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最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
①若基础FEV1(或PEF)<80%正常值,吸入β2激动剂后FEV1(或PEF)增加15%以上,
②PEF变异率(用呼气峰流速仪测定,清晨及入夜各测一次)≥20%,
③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以上我们专家从几个角度给出了支气管哮喘的发病因素,但是对于支气管哮喘的患者来说还需要我们不断地了解患者的疾病其他知识,因为造成哮喘的原因有很多,我们只有深入的了解之后才能治疗哮喘这种疾病,才能避免疾病并发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