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和家属往往希望有自己的孩子,这是人之常情。为了孩子的安全,最好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停止所有的药物治疗,以避免胎儿畸形和胎儿发育的中断。停药很容易导致复发,这两者之间存在冲突。然而,归根结底,如何选择和如何生孩子的决定最终只能由病人和家庭决定。
根据国内外专家意见,如果你在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怀孕,可以遵循以下准则:
1.怀孕时,完全可以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或抗抑郁药物,一般来说,不存在致畸问题。
2.安眠酮有潜在的致畸作用,但并不严重,可以用唑吡坦代替;或者用某些抗抑郁药代替。
3、碳酸锂和丙戊酸钠有致畸可能,只能暂时用抗精神病药物代替,也可以用卡马西平或拉莫三嗪代替。
此外,你在怀孕时服用的只是较小的维持量,这些药物往往不溶于水,所以它们通过血液、胎盘,到达胎儿体内,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不会有任何影响。不要相信一些产科医生和妇科医生说的 "怀孕期间不允许用药"。否则,一旦孕妇的精神疾病复发,服药量会更大,得不偿失。怀孕期间,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会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甚至影响到胎儿的智力发育,甚至影响到胎儿的智力发育,所以要及时治疗。
如果服药,建议多做产前检查,如多维超声、羊水检查,看胎儿是否有肢体畸形、心脏畸形、脊柱裂等,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