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胆囊炎发病较急,一般主张在积极的药物治疗12至24小时后,待症状缓解后再择期手术。
1.一般治疗:卧床休息,易消化的流质饮食,避免油腻食物,禁食,胃肠减压,静脉营养,严重者补充水和电解质。
2.解痉镇痛药物治疗:阿托品0.5mg或654-25mg肌肉注射;硝酸甘油0.3-0.6mg,舌下含服;维生素K38-16mg,肌肉注射;镇痛用杜冷丁或艾美奖,不宜用吗啡。
3、抗菌治疗:氨苄青霉素、环丙沙星、甲硝唑;也可使用氨基糖苷类或头孢类抗生素,最好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抗生素。
4、胆道。舒畅通、消炎利胆片、苗岭胆炎方、蒲草清胆方或清肝利胆口服液等,应在发作后才口服。
5.手术治疗。如有坏死、败血症、穿孔、嵌顿结石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手术治疗,进行保胆手术或胆囊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