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科普文章中,我们介绍了血管瘤的概况,其中着重指出了血管瘤类疾病的Mulliken分型:真性血管瘤(以下简称血管瘤)和血管畸形。血管瘤和脉管畸形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病变。有着完全不同的临床表现、病程和转归。现在我着重介绍下血管瘤的治疗思路。
血管瘤究竟需不需要治疗呢?当然需要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治疗?
一、病灶究竟是血管瘤还是血管畸形?
血管瘤是多发于婴幼儿的良性肿瘤,大多数可自行消退,而脉管畸形是血管结构的发育异常,多在青春期发现,并且不会自行消退。这个鉴别诊断直接决定了我们的治疗路径:保守观察 or积极干预。
对于一些临床鉴别诊断困难的病例,我们还可以借助B超、MR甚至病理检查来帮助明确诊断。
二、要不要进行医学手段干预治疗?
婴幼儿血管瘤一般具有自限性,通常可分为增殖期,稳定期及消退期3个阶段。常在出生后 1~2周出现,在出生后1—2个月时进入快速增殖期,出生后 6—12个月停止生长,随后的1—5年进入缓慢的自行消退期。据文献报道,至 5岁时,50%以上的血管瘤完全消退,9岁时,90%完全消退,最长消退可持续至12岁。最终 20%~40%患儿可能残余皮肤改变。
所以,对多数病人而言,血管瘤只是存在美观问题,可以保守观察;对少数影响功能,甚至极少数人危及生命的患者,需要积极干预治疗。
对于婴幼儿血管瘤而言,是否采取干预措施主要由三个方面因素决定:病灶部位;患儿年龄;皮损大小。病灶的部位对于治疗方法的选择是第一重要的。如果病灶位于重要器官周围,影响器官的正常生长发育和功能,甚至危及生命者,需要积极治疗。
患者就诊时的年龄决定治疗措施的积极程度。若患儿就诊时处于增殖期,为避免病灶过度生长,通常采取治疗方法积极干预。若患儿就诊时已经处于稳定期或者消退期,那么治疗上就应该相对保守;各种治疗方法或多或少均有副反应,过度治疗反而可能带来伤害。皮损大小也是治疗的一个参考因素。体积较大的血管瘤会对患儿家长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大面积的血管瘤容易在消退后留下明显的瘢痕,所以这一类血管瘤也应积极治疗。
此外,还有极少数婴幼儿血管瘤可能会产生一些严重并发症,如血小板减少或者心衰等,必须采取积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