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腹泻发生后,短期禁食(6--8小时)以减轻胃肠负担,可口服少量5%葡萄糖盐水。
2.禁食后母乳喂养儿,先哺喂少量温开水后再哺以少量母奶,每次喂奶5--8分钟,间隔5--6小时一次,5--7天后恢复正常哺喂。
3.人工喂养儿:可喂少量米汤,每次100毫升,逐渐采用5%米汤稀释牛奶,按1:1的比例混合哺喂,先每日3--4次,后再酌情增加次数,减少米汤量,增加奶量,直至正常。
4.不宜过多或过早喂给米糊或粥食等食品 ,以免发生碳水化合物消化不良及影响小儿生长发育 ,初出生至 3个月内婴儿母乳不足 ,可吃牛奶或豆浆补充 ,无论用牛乳或代乳品均需要适当稀释 ,以利于消化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