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美国胃肠病学杂志》(Am J Gastroenterol)在线发布了《急性胰腺炎临床管理指南》,对于急性胰腺炎(AP)患者的治疗,做出了数条指导临床的推荐意见。
诊断推荐意见
1、AP的诊断成立通常须满足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两项:(i)存在与该疾病相一致的腹痛症状,(ii)血清淀粉酶和/或脂肪酶水平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3倍以上,(iii)具有腹部影像学特征表现。
2、对于诊断不清或住院初期48~72小时内临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推荐进行CECT和/或MRI胰腺检查。
初始治疗推荐意见
1、应给予患者大量补液治疗(合并心血管疾病和/或肾脏疾病除外),每小时输注等渗晶体液250~500 mL。在最初的12~24小时内,大量静脉补液治疗对患者有益。
2、对于有低血压和心动过速表现的严重容量不足患者,需要进行更快速的补液治疗(液体加压推注)。
3、等渗晶体液补液治疗的首选为乳酸林格氏液。
4、大量补液的目的是降低患者血清尿素氮的水平。因此,在住院最初6小时和其后的24~48小时内,应频繁对患者进行液体需求情况的再评估。
急性胰腺炎ERCP检查推荐意见
1、合并急性胆管炎的AP患者应在住院后的24小时内行ERCP检查。
2、若缺乏实验室或临床证据表明患者存在胆道梗阻的胆石性胰腺炎,则不需要对患者进行ERCP检查。
3、若患者无胆管炎和/或黄疸表现,如果高度怀疑其存在胆总管结石,则应选择MRCP或者内镜下超声(EUS)检查,而非诊断性ERCP检查。
4、在高危患者中,为降低其ERCP术后严重胰腺炎的发生风险,应放置胰管内支架和/或术后给予直肠内非甾体抗炎药(NSAID)栓剂治疗(有条件推荐,证据质量等级中等)。
急性胰腺炎抗生素治疗的推荐意见
1、对于胰腺外感染患者,如胆管炎、导管相关性感染、菌血症、尿道感染及肺炎等,应予以抗生素治疗。
2、对于严重AP患者,并不推荐常规使用抗生素预防治疗。
3、对于无菌坏死性胰腺炎患者,不推荐使用抗生素治疗以预防感染性坏死的发生。
4、对于存在胰腺或胰腺外坏死灶的患者,且住院7~10天后疾病恶化或病情无改善,应考虑其存在感染性坏死灶。应对其进行(i)早期CT引导针吸活检(FNA)细菌革兰氏染色及培养以指导抗生素合理使用,或(ii)不行CT FNA检查,经验使用抗生素治疗。
5、对于存在感染性坏死灶的患者,在延迟干预期内(有时也可完全不予以外科干预),应使用已知可穿透胰腺坏死组织的抗生素治疗,如碳青霉烯类、喹诺酮类以及甲硝唑等,以降低患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
6、对于预防性或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并不推荐常规予以抗真菌药物治疗。
急性胰腺炎外科手术治疗推荐意见
1、若已知轻度AP患者胆囊内存在胆囊结石,应在患者出院前行胆囊切除术治疗以防止AP的反复发作。
2、在急性坏死性胆源性胰腺炎患者中,为防止感染发生,胆囊切除术应延期施行,直至患者急性炎症反应消退、胰周积液吸收或稳定时方可施行。
3、无症状性胰腺和/或胰腺外坏死和/或假性囊肿形成患者,不论其病变大小、位置和/或范围如何,都不需要采取干预治疗措施。。
4、在感染性坏死患者稳定期内,外科手术、放射学以及内镜等方式的引流治疗都应推迟,推荐至少推迟4周进行,以给坏死灶液化和周围纤维囊壁形成(包裹性坏死灶)留出时间。
5、在存在感染性坏死灶且有症状表现的患者中,行微创坏死组织清除术治疗优于开放手术坏死组织清除术。
急性胰腺炎营养支持推荐意见
1、轻度AP患者一旦恶心呕吐症状消失、腹痛缓解,则可立即开始予以经口膳食。
2、在轻度AP患者的早期饮食中,低脂固体饮食和无渣流质饮食同样安全。
3、对于严重AP患者,推荐行肠内饮食以预防感染性并发症的发生。除非肠内营养通路无法建立或患者不能耐受肠内营养亦或肠内营养不能够满足患者的热卡需求,否则应尽量避免采用胃肠外营养支持治疗。
4、经鼻胃内营养支持治疗和经鼻空肠内营养支持治疗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均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