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的概念在国际上较为含糊,常常将多种颈椎疾患混在一起,例如:颈椎间盘症、颈椎间盘脱出、椎节肥大症等。因此在英文中,常有degenerative disc disease(退变性椎间盘症)degenerative cervical spine(颈椎退变)、cervical spondylosis(颈椎关节僵硬)等不同名词。但实际上其所阐述的病症基本相似。根据多数文献及专著来看,cervical spondylosis更为大家所接受。因此,我们亦多选用此词来代表颈椎病。
一、颈椎病的定义
因颈椎间盘退变本身及其继发性改变刺激或压迫邻近组织,并引起各种症状和体征者,称之为颈椎病。
二、颈椎病的概述
国内对颈椎病的认识起自六十年代初期,此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颈椎病的认识并不充分,甚至有个别学者采取否定的态度,基本上不承认有颈椎病一说。但随着临床医学的进展,不仅是骨科医师,而且神经外科、神经内科、中医科、针炙科、普通内科、以及理疗科医师们均发现颈椎病十分多见。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平均寿命的延长及我国诊断技术的提高,使得这一问题更加突出,颈椎病已成为当前临床上的常见病与多发病。
本病虽属于以退行性变为主的疾患,但与多种因素有关,首先应该了解颈椎的解剖具有特殊性,其是脊椎中体积最小,但却又是最为灵活的椎节。其有五个关节,除了和腰椎相同的二个关节突关节和一个椎间盘外,还另有一对钩突关节(又称Luschka关节)。颈椎关节突关节相对水平,并呈首尾方向排列。颈椎间盘前凸的曲线允许颈椎的伸屈与侧弯,钩突关节和椎间盘与两侧发出的神经根切线排列对临床症状的产生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由于此种特殊的解剖关系,以致病情错综复杂,加之个体之间的差异较大,极易与其它疾患、尤其是易与邻近组织病变所造成相似症状的疾患相混淆。此外,椎动脉及其通道,即位于颈椎侧块上的横突孔,加上椎动脉四周丰富的交感神经节后纤维及其随着病变而出现各种奇特的症状就更增加了颈椎病的神秘色彩。以致常使临床医生,不仅仅是初学者,甚至工作多年的医生也会感到概念不清。
三、颈椎病的自然转归(自然史)
颈椎病是因颈椎椎节退变所致,而退变又受制于年龄,其发生率及程度随年龄增加而日益增多,并严重化。但颈椎退变,并不等于颈椎病,同样即使是伴有症状的颈椎病者,亦可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自愈、治愈,当然,也可能加剧。但其转归究竟走向何方和各占多少比例呢?这就是近年来大家热衷于研究的“颈椎病自然史”。
赵定麟等曾对不同年龄组人群进行随访观察,于30岁前后初次发生颈椎病症状者,在之后的10年中约80%患者并无任何症状,仅20%病人有与颈椎病相关之主诉,其中持续2~3年左右者约占10%,而持续10年以上者不足1%。但40~50岁初次发病者,在随访时发现其再发率及持续10年左右之病例,则是前者的1.5倍以上,且需要住院治疗者(包括手术)明显为多。Gore研究亦表明类似结论,其在对200余例初发病者进行10年以上的随访观察;有近80%患者颈痛减轻,其中超半数病例疼痛消失。由此看来,初发颈椎病症状者的自愈率或治愈率占绝对多数,因此,一旦出现颈椎病症状时,大可不必过于紧张。不过我国是一个有12亿多人口的大国,其绝对发病数仍然相当可观,应引起重视。
四、颈椎病的病因学
位于脊柱上端,处于头、胸与上肢之间的颈椎是脊柱中体积最小、但灵活性最大、活动频率最高之节段。因此,自出生后,随着人体的发育、生长与成熟,由于不断地随着各种负荷、劳损、甚至外伤而逐渐出现退行性病变。其中尤以颈椎间盘,不仅退变过程开始较早,且是诱发或促进颈椎其它部位组织退行性变的重要因素。如果伴有发育性颈椎椎管狭窄,则更易发病。现就其致病因素分述如下:
(一)颈椎的退行性变
这是颈椎病发病的主要原因,因此有人将本病称之为颈椎间盘病,可见其重要性。在颈椎椎节诸结构中,椎间盘的退变,尤为重要,常被视为“罪魁祸首”,并从椎间盘退变开始演变出一系列病理解剖及病理生理改变。现将颈椎退变的诸因素分述于后。
【椎间盘变性】
由髓核、纤维环和椎体上、下软骨板三者构成的椎间盘为一个完整的解剖形态,使上、下两节椎体紧密相连结,在维持颈椎正常解剖状态的前提下,保证颈椎生理功能的正常进行。如其一旦开始出现变性,由于其形态的改变而失去正常的功能,以致最终影响或破坏了颈椎骨性结构的内在平衡,并直接涉及椎骨本身的力学结构。因此,我们将颈椎间盘的退行性变视为颈椎病发生与发展的主要因素。
1、纤维环:多于20岁开始。早期为纤维组织的透明变性、纤维增粗和排列紊乱,渐而出现裂纹甚至完全断裂形成肉眼可见的裂隙。其病变程度和纤维断裂的方向与深度常和髓核的变性程度、压力的方向及强度相一致。纤维环断裂一般以后侧为多见,此除与该纤维环组织在前方较厚和髓核中心点位置偏后有关外,亦与目前的职业特点有关,当前白领职业的增加,由于需要埋头于屈颈位苦干,尤其是持续时间较长者,以致髓核被挤向后方而增加该处的压应力。对纤维环的早期变性如能及早清除致病因素,则有可能使其中止发展或恢复。反之,在压力持续作用下,一旦形成裂隙,由于局部缺乏良好的血供而难以恢复,从而为髓核的后突或脱出提供病理解剖基础。
2、髓核:此种富有水分与弹性的粘蛋白(proteoglosis又译为蛋白多糖)组织多在前者变性的基础上而继发变性。一般多在24岁以后出现,亦有早发者。由于粘蛋白减少和椎间盘内水份含量之间具有线性关系(linear relationship),以致引起水分脱失和吸水功能减退,并使其体积相应减少,渐而其正常组织为纤维组织所取代,此时髓核变得僵硬,并进一步导致其生物力学性能的改变。在局部负荷大、外伤多和易劳损的情况下,由于椎间隙内压力的增高而使其变性速度加快。如此,一方面促使纤维环的裂隙加深;另一方面,变性的髓核有可能沿着纤维环所形成的裂隙而突向边缘。此时,如果纤维环完全断裂,则髓核可抵达后纵韧带或前纵韧带下方,并可形成韧带下骨膜分离、出血等一系列过程。变性与硬化的髓核也可穿过后纵韧带裂隙而进入椎管内。在早期,此种侵入椎管内之髓核为可逆性,可经有效的治疗而还纳;如一旦与椎管内组织形成粘连,则难以还纳。
3、软骨板:退变出现较晚。在变性早期先引起功能改变,以致作为体液营养物交换的半透明膜作用减少。当软骨板变薄已形成明显变性时,其滋养作用则进一步减退,甚至完全消失。如此,加剧了纤维环和髓核的变性与老化。
以上三者为一相互关连、相互制约的病理过程,当病变进入到一定阶段,则互为因果,并形成恶性循环而不利于本病的恢复。
【韧带-椎间盘间隙的出现与血肿形成】
在颈椎病的早期阶段,由于椎间盘的变性,不仅使失水与硬化的髓核逐渐向椎节的后方或前方位移,最后突向韧带下方,以致在使局部压力增高的同时引起韧带连同骨膜与椎体周边皮质骨间的分离,而且椎间盘变性的本身尚可造成椎体间关节的松动和异常活动,从而更加使韧带与骨膜的撕裂加剧以至加速了韧带-椎间盘间隙的形成。
椎间隙后方韧带下分离后所形成的间隙,因多同时伴有局部微血管的撕裂与出血而形成韧带-椎间盘间隙血肿。此血肿既可直接刺激分布于后纵韧带上的窦-椎神经末梢而引起各种症状,又升高了韧带下压力,因而可出现颈部不适、酸痛、头颈部沉重感等一系列症状。此时,如果颈椎再继续处于异常活动和不良体位,则局部的压应力更大,并构成恶性循环,使病情日益加剧,并向下一阶段发展。
【椎体边缘骨刺形成】
随着韧带下间隙的血肿形成,纤维母细胞即开始活跃,并逐渐长入血肿内,渐而以肉芽组织取代血肿。如在此间隙处不断有新的撕裂及新的血肿形成,则在同一椎节可显示新、老各种病变并存的镜下观。
随着血肿的机化、老化和钙盐沉积,最后形成突向椎管或突向椎体前缘的骨赘(或称之骨刺)。此骨赘可因局部反复外伤,周围韧带持续牵拉和其他因素,并不断通过出血、机化、骨化或钙化而逐渐增大,质地也愈变愈硬。因此,晚期病例骨赘十分坚硬,尤以多次外伤者,可如象牙般状,从而为手术切除增加了难度,当然也加大了风险机会 骨赘的形成可见于任何椎节,但以颈5~6、颈6~7和颈3~4最为多见。从同一椎节来看,以钩突处先发居多,次为椎体后缘及椎体前缘。
【颈椎其他部位的退变】
颈椎的退变并不局限于椎间盘以及相邻近的椎体边缘和钩椎关节,尚应包括:
1、小关节:多在椎间盘变性后造成椎体间关节失稳和异常活动后出现变性。早期为软骨浅层,渐而波及深层及软骨下,最终形成损伤性关节炎。最后由于局部的变性及其他继发的关节间隙狭窄和骨刺形成而致使椎间孔的前后径及上下径变窄,以致容易刺激或压迫脊神经根,并影响根部血管的血流及脊脑膜返回神经支,从而在临床上出现一系列症状。
2、黄韧带:多在前两者退变基础上开始退变。其早期表现为韧带松弛,渐而增生、肥厚,并向椎管内突入。后期则可能出现钙化或骨化。此种继发性病变虽不同于发育性颈椎椎管狭窄症者,但当颈部仰伸时,同样易诱发或加重颈椎病的症状,此主要因该韧带发生皱迭,并突向椎管,致使脊神经根或脊髓遭受刺激或压迫之故。
3、前纵韧带与后纵韧带:其退行性变主要表现为韧带本身的纤维增生与硬化,后期则形成钙化或骨化,并与病变椎节相一致。此种现象不妨将其视为人体的自然保护作用。由于韧带硬化与钙化后可直接起到局部制动作用,从而增加了颈椎的稳定性,减缓了颈椎病的更进一步的发展与恶化。
【椎管矢状径及容积减小】
由于前述之诸多原因,首先引起椎管内容积缩小,其中以髓核后突、后纵韧带及黄韧带内陷、钩椎关节和小关节松动及增生为主,这些后天继发性因素在引起椎管内容积缩小的同时,也使椎管矢状径减少,从而构成脊髓及脊神经根受刺激或受压的直接原因之一。此时如再有其他局限性致病因素。例如,髓核脱出、椎节的外伤性位移、骨刺形成及其他占位性因素,均可引起或加重神经受累症状。
(二)发育性颈椎椎管狭窄
颈椎病与颈椎椎管狭窄症,二者实质上是一对孪生兄弟。近年来大家已公认,伴有临床症状的颈椎椎管狭窄为一独立性疾患。
(三)慢性劳损
【概述】
所谓慢性劳损是指超过正常生理活动范围最大限度或局部所能耐受时值的各种超限活动。因其有别于明显的外伤或生活、工作中的意外,因此易被忽视。但事实上,其是构成颈椎骨关节退变最为主要的因素,并对颈椎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预后等都有着直接关系。
【慢性劳损的起因】
此种劳损的产生与起因主要来自以下三种情况:
1、不良的睡眠体位:人的一生大约有1/3到1/4的时间是在床上渡过的。因此不良的睡眠体位因其持续时间长及在大脑处于休息状态下不能及时调整,则必然造成椎旁肌肉、韧带及关节的平衡失调。张力大的一侧易因疲劳而造成程度不同的劳损,并由椎管外的平衡失调而波及椎管内组织,从而加速了颈椎的退变进程。所以在临床上常可发现有不少病例的初发症状是在起床后出现的。
2、不当的工作姿势:大量统计材料表明某些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但处于坐位,尤其是低头工作者的颈椎病发病率特高,包括家务劳动者、刺绣女工、办公室人员、打字抄写者、仪表流水线上的装配工等等。除因长期低头造成颈后部肌肉韧带组织的劳损外,在屈颈状态下,椎间盘的内压也大大高于正常体位,甚至可超过一倍以上。此外,由于同样的原因,某些头颈常向一个方向转动的职业,如手术室护士、交通警及教师等亦易引起颈部劳损。
3、不适当的体育锻炼:正常的体育锻炼有助于健康,但超过颈部耐量的活动或运动,例如,美式足球(用头顶球),以头颈部为负重支撑点的人体倒立或翻筋斗等,均可加重颈椎的负荷,尤其在缺乏正确指导的情况下。当然,此时如一旦失手造成头颈部外伤则后果更为严重。此外某些民间的头颈部练功法,对颈椎已有退变者不应提倡;否则,不仅可加重颈椎的退行性变,甚至可发生意外,尤以脊髓已有受压症状者,应完全禁止任何增加头颈部活动量及频率的锻炼活动,以防引起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