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眼眶爆裂性骨折,手术的目的是修复眼眶的原始形状和容易、回纳眼眶内容物、恢复眼球运动功能。眼眶爆裂性骨折手术成功的关键是完整暴露骨折区域、骨折区后边缘清晰显现、骨折区的完整补片覆盖。
假如眼眶爆裂性骨折既不存在功能性障碍也不存在美观性问题,则不需要手术治疗。不仅如此,保守治疗或延迟手术同样是不再推荐的治疗措施。
如果眼眶爆裂性骨折存在相关临床征象,应当早期手术干预(要求外伤三天内):
1、早期眼球突出或眼球凹陷,预示全眶底骨折;
2、儿童活板门样眶底骨折;
3、眼眶骨折合并眼心反射且没有自我缓解迹象。
如果眼眶和面部联合外伤,眼眶的完整性可以在外伤后3-9天恢复,而且在既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视力丧失或视力损害的前提下开展。
眼眶爆裂性骨折的择期的手术指征有:
1、重要注视位置存在复视,如向下注视30度内、外侧注视,持续两周,影像学确诊骨折且牵拉试验阳性;
2、眼球凹陷超过2 mm;
3、眶底骨折范围超高全眶底一半;
4、眼眶内容物显著向下脱垂,眼眶容积增加至少20%,眼球凹陷将达到至少3 mm。
如果眼眶爆裂性骨折范围特别广泛,单纯植入人工骨片是不能达到理想效果的,而往往需要进行眶骨成形术。否则,眼眶骨折患者可能出现无眼性眼球凹陷和眼球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