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外伤的急性期,一般以14天内为计,进行爆裂性眼眶骨折的手术干预,则认为是早期干预。虽然在外伤后一个月内对眼眶爆裂性骨折进行手术干预,均不会降低成功的几率,但是,外伤的急性期是骨折眶壁重塑和眼球运动恢复的最佳时机。
如果在外伤后3周到4月,进行眼眶爆裂性骨折的手术干预,则认为是延迟干预。在延迟干预期,融合的骨折片仍然可以移动而不需要截骨术,脱垂的软组织也能够从骨折区分离。
如果在外伤4个月后再进行眼眶爆裂性骨折的手术干预,往往需要进行截骨术以分离眼眶软组织和复位骨折区。而且,外伤4个月后,由于嵌顿的软组织在骨折区的瘢痕增生,外观和功能改善均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