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一类对视功能危害极大的眼病,预防的关键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保证我们在有生之年保留有用的视力,保证生活质量。青光眼患者需要终生复查。
一般来说,40岁以前,建议每2-4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40-54岁,建议每1-3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54-64岁,每1-2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64岁以后,每半年-1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有高危因素患者,35岁以后,每1-2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 。如果到医院检查,大夫怀疑您是可疑青光眼,一般要求半年到一年复查一次,连续观测3-5年,方能排除青光眼,个别患者需要连续观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