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雌激素因素
如初潮过早12岁以前或绝经过晚55岁以后的妇女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增高2倍。从未生过孩子或35岁以后生第一胎的妇女其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增高3 倍左右。口服避孕药并不增加乳腺癌的发病机会,但如果在第一次怀孕前使用口服避孕药达数年之久,可能会对乳腺癌的发病有一定的影响。也有报道,绝经期后长期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以增加乳腺癌发病的危险性。
2.膳食因素
以肉食为主的比以素食为主的妇女发病率高。肥胖妇女较易患乳癌,绝经后尤为明显。
3.遗传因素
极少数乳腺癌是遗传性的,如果某妇女的母亲或其姐妹患过乳腺癌,那么该妇女发生乳腺癌的机会比一般人群高2~3倍。
4.乳腺良性疾病
如乳腺囊性增生症、乳腺纤维瘤等,都有恶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