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啥樣的衣服才算“防曬衣”?
到底啥樣的衣服才算“防曬衣”?東華大學紡織品設計與產業經濟系教授王府梅說,很多時候消費者購買防曬衣的目的只是為了防止被曬黑。因此不少商家在銷售防曬衣時,故意混淆了防曬衣的“防曬”與“防紫外線”功能。
當紫外線照射到織物上時,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穿透織物的纖維,還有一部分被反射。“因此,紫外線透過量越少,織物的防曬性能越好。”王府梅解釋說。
我國對“防紫外線產品”有著明確的規定,根據國家標準《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規定,當產品的UPF(紫外線防護係數值)大於30,且UVA(長波紫外線)透過率小於5%時,才可稱之為“防紫外線產品”,標註為“UPF30+”;當UPF大於50時,意味著紫外線防護性能極佳,標註為“UPF50+”。
並且,防紫外線產品應該在標籤上標有以下三方面的內容:1.本標準的編號,即GB/T18830;2.UPF值,30+或者50+;3.長期使用以及在拉伸或者潮溼的情況下,該產品所提供的防護性能可能減少。
但記者發現,市面上銷售的所謂“防曬衣”大多數在吊牌上並未說明是防曬衣,更沒有相應的防曬指數,“防曬衣”只是商家或者導購員用來吸引顧客的一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