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架設供電線路不合規格。如臨時急用線路架設過低;電力線與電話線共用一根線杆,久之繞在一起,颳風下雨人接電話而觸電。
2、用電設備損壞或不合規格。如日常照明用的電燈開關、燈頭損壞,插座蓋子破損,電動機、變壓器等電氣設備不檢修,鐵殼上不裝接地線等。
3、電源進線、臨時線路、電力設備不裝單獨的開關和保險線,因而不能在發生事故後立即切斷電源。
4、不遵照安全規程辦事,一味蠻幹。如檢修安裝電燈、電器不拉斷開關和閘盒;搶救觸電者時,不用絕緣材料去挑開電線等。
5、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如放風箏時,線攪在電線上,大風將電線刮落刮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