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產儘量別超過3次
據瞭解,前段時間一位連續兩次行剖宮產術,且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王某來到醫院婦產科接受第三次剖腹產術,考慮到患者多次剖腹產史,有疤痕子宮,屬於高危妊娠,該科重點監護,密切關注,在術中出現產後大出血,且子宮破裂,不得不將子宮切掉。幸虧救治快速,病情估計充分,否則產婦性命不保。
專家表示,對一位女性來說,一生能做幾次剖腹產,沒有確切數字。國外曾有報道一位產婦做過7次剖腹產。但剖腹產術儘量不要超過3次。一般第二或第三次剖腹產後,就會建議產婦做絕育術。因為3次或3次以上的剖腹產產,子宮上的疤痕在妊娠後期有可能發生自發性子宮破裂,再臨產的危險性會很大。
做過剖宮產的母親也能順產
目前的現狀卻是越來越多的婦女選擇剖腹產,這是因為剖腹產快速、產婦無分娩痛苦,且新生兒不經陰道擠壓,不會遭遇難產危險。此外,還有人選擇良辰佳日,定日子生孩子,認為剖腹產的擇期生產是不錯的選擇。
一般來講,剖腹產後再生育,需在三年後再孕,因為剖腹產後子宮壁的刀口在短期癒合不佳,過早懷孕,新鮮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過程中很容易脹破,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脅生命。專家指出,剖宮產後再次妊娠,如果條件允許可以採用陰道分娩的方式,但是有嚴格的適應症,要求剖宮產術後間隔3年才能再次妊娠。且排除骨盆狹窄、胎位不正,胎兒缺氧宮內窘迫,胎兒巨大等原因,只要做好孕前、孕中、孕後各期管理,曾經做過剖宮產手術的母親也可以自己生孩子,這種方法減少創傷,對母親和寶寶的健康都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