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胎教的注意事項主要有:
1、孕婦從孕26周開始讓胎兒聽胎教音樂,每次不超過20分鐘,每天1~2次。用錄音機放音,孕婦距音箱1.5~2米,音箱的音強在65~70分貝。
2、如果用耳機在孕婦腹壁放音,則耳機處為60分貝即可。孕8個月後反覆播送一首固定的樂曲,可為出生後的孩子培養音樂愛好,併為開發孩子的想象力打下基礎。
3、作為胎教的音樂,要求在頻率、節奏、力度和頻響範圍等方面,應儘可能與宮內胎音合拍。劉澤倫指出,若頻率過高會損害胎兒內耳螺旋器基底膜,使其出生後聽不到高頻聲音;節奏過強、力度過大的音樂,會導致聽力下降。
4、播放音樂時不要使用普通傳聲器,並儘量地降低噪音。胎教還需與嬰兒教育相連接。正如專家強調的那樣:“始自胎兒的胎教並不能以分娩而結束,還必須與嬰兒的早期教育相連貫,這樣才不會使胎教前功盡棄。”
5、不是所有的優美音樂都適合胎教。儘可能的選擇在頻率、節奏、力度和頻響範圍等方面與宮內胎音相合拍的音樂。
6、可以反覆進行胎教音樂的聆聽,這樣可以給胎兒帶來適當的刺激,寶寶出生後聽到熟悉的音樂會有一定的安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