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9~32周(第六次產檢)
產檢項目:水腫、預防早產。
在孕期28周以後,醫師要陸續為準媽媽檢查是否有水腫現象另外,準媽媽在37周前,要特別預防早產的發生,如果陣痛超過30分鐘以上且持續增加,又合併有陰道出血或出水現象時,一定要立即送醫院檢查。
二、33~35周(第七次產檢)
產檢項目:B超評估胎兒體重。
到了孕期34周時,建議準媽媽做一次詳細的B超,以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例如:罹患子癇前症的胎兒,看起來都會較為嬌小),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的重量。
三、36周(第八次產檢)
產檢項目:為生產事宜做準備。
第八次產檢的檢查是為生產事宜做準備。
四、37周(第九次產檢)
產檢項目:注意胎動。
由於胎動愈來愈頻繁,準媽媽宜隨時注意胎兒及自身的情況,以免胎兒提前出生。
五、38~42周(第十次產檢)
產檢項目:胎位固定、入盆、準備生產、考慮催生。
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準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的心理。有的準媽媽到了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